法讯网-重庆讯(通讯员 陈亚宁)近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成功识破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违法行为,通过对其说服教育,最后促使被执行人如数归还了欠款。
2015年10月,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黄某欠其的5万元借款。长寿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通知黄某履行还款义务,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支付的执行和解协议。可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黄某分毫未还,陈某于是请求法院恢复执行。
2016年6月,执行法官再次通知黄某、陈某到法院协商,黄某以工程款未收回为由表示手上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执行法官根据线索了解到黄某并非没有财产,于是对其进行了人身搜查,搜出现金300多元,银行卡3张。当执行法官询问黄某3张银行卡是否为本人所有时,黄某吞吞吐吐解释其中的2张卡归其母亲所有,由他代为保管。执行法官事觉蹊跷,一方面向黄某了解2张卡的余额、密码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另一方面向黄某告知法院可以采取执行措施,查询这2张卡的流水和取款记录,黄某听后面露惊慌,说话前言不搭后语、破绽重重。正当执行法官准备联系黄某母亲核对此事时,黄某承认了自己转移财产的行为。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黄某自觉理亏,主动承认错误,积极偿还了欠款,获得了执行申请人陈某的谅解。至此,该案的执行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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