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重庆讯(通讯员陈家有 杨奉林)丰都县公安局社坛派出所加大了对辖区涉爆物品管理力度,于近日成功端掉一非法生产焰花爆竹窝点,消除了不安全隐患。
9月5日13时许,该所副所长任明洪带领民警余幸福、秦向东、吴江军在仁沙乡公路沿线一带巡逻。当队伍巡逻至丰都县仁沙乡李家坪村3组蔡光怀家时,民警发现蔡家地坝和屋顶上分别晒有7饼、10饼焰花爆竹筒子(半成品),屋内地上还有些散放的焰花爆竹。民警立即对蔡光怀住宅进行当场检查,发现蔡光怀家堂屋摆有成品焰花爆竹13饼,成品大号散焰花爆竹547个,焰花爆竹半成品42饼,用于包装焰花爆竹的纸壳33张。民警当即对上述物品予以扣押,将违法嫌疑人蔡光怀传唤到派出所审查。
经调查,违法嫌疑人蔡光怀,男,现年41岁,粮农。今年8月,他花200余元从梁平县瓶锦镇一名叫张俊的人那里购买焰花爆竹筒子81饼。他将焰花爆竹筒子运回家后,用以前购买的氯酸钾和引线作材料,不顾随时可能爆炸的安全隐患,在自家非法开设了焰花爆竹生产的小作坊,生产销售焰花爆竹赚钱。
违法嫌疑人蔡光怀因非法生产危险物质行,丰都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治安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并将成品焰花爆竹13饼,成品散放焰花爆竹547个,半成品焰花爆竹59饼,纸壳33张收缴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