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昆明“创模”遭遇水环境难题
作者:刘 萍  文章来源:云南法制报  点击数437  更新时间:2008/8/12 10:35:3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08年的7月,对昆明市来说,可以算作是一个“环保月”。从7月4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告《昆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始,相继有一批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在网上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而且7月28日昆明市政府还举行了有3000多人参加的“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四全”工作动员大会。目前,昆明的环保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据昆明市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昆明申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已到关键时刻,今年是工作力度最大的1年。

  “创模”:明年必须全面验收

  经过3年的前期准备,2005年12月,昆明市正式向国家环保总局(现国家环境保护部)提出“创模”申请,计划用2至3年的时间把昆明市创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按照《昆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今年11月—12月,昆明将争取通过考核,创建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但去年,昆明的“创模”工作离预期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主要原因是实施的重点工程推进缓慢,因此专家建议,昆明的“创模”延迟1年,到2009年进行验收。

  虽然多了1年时间,昆明“创模”的形势还是非常紧张。据昆明市“创模”办主任付维平介绍,截至目前,昆明“创模”考核指标中还有5项未达标。付维平说,由于已经推迟1年,因此昆明的“创模”工作必须在明年进行验收,现在昆明的“创模”工作已到了关键时刻,规划的57个“创模”重点项目必须在明年6月完成。

  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是最大难点

  据介绍,达到“创模”考核指标中“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且无劣V类水体”这一指标,是昆明“创模”的最大困难。“十五”期间,国家考核昆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点位有4个,分别为滇池外海、盘龙江、宝象河、翠湖,但这几个考核点均为劣V类水体,其中涉及滇池的考核点有3个,因此,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创模”工作的重中之重。

  造成滇池及入湖河道水质超标、发黑发臭的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网欠账较多,排污系统不健全;城市污水通过管网收集入厂率低;未经处理的大量污染物进入河流及滇池,再加上滇池流域本就处于缺水地区,缺少生态补偿水,水体自净能力弱等。

  目前,昆明已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围绕着“一湖三环”2年闭合,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2年突破,主城、环湖及29条入湖河道截污收集处理3年达标,牛栏江调水4年投运,滇池清淤和外流域调水6年基本实现的时间要求,启动倒逼机制,集中力量推进环湖截污、城市洁净工程、农村面源治理、水源地保护、湖滨生态恢复、植树造林增绿、山体保护复绿7大水环境治理工程。

  由于滇池治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短时间难以实现最终区划功能目标,付维平说,昆明已将这个情况上报给国家环境部进行协调。但省、市政府治理滇池的决心已定,在今后很长一段时内,将沿着既定的水污染防治方针不断努力,最终实现将滇池改善为Ⅲ类水的目标。

  “创模”法制建设推进最快

  经过3年的建设,目前昆明的“创模”工作已取得长足进展,其中推进最快的当属相关的法制建设。

  据介绍,与“创模”工作相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要围绕着“水、气、声、渣”这四个方面进行,包括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再生水回用、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农药污染管理和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等工作。其中《昆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规定》、《昆明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综合防治管理条例》、《昆明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管理办法》、《昆明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管理办法》五部法规被纳入57个“创模”重点工程法规。

  目前,《昆明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管理办法》和《昆明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7月1日实行;《昆明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综合防治管理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行;《昆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规定》已经过网上公布征求意见阶段,现已上报昆明市法制办,《昆明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管理办法》也已经过调研,计划在今年编制完成。

  针对全市水环境治理,近期昆明更是再出重拳,相继出台了《昆明市加强“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规定》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向滇池水域排污的若干规定》,并在网上公布征求意见。

  “创模”并不是一劳永逸

  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不是终身荣誉,自2004年起,国家环境保护部每3年对已命名的国家环保城市进行一次严格复查、公示和审定。

  付维平说,昆明“创模”成功后,还将建立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监控系统和报告制度,把每年针对指标进行对照检查、定期自评作为一项常态化管理规章,纳入日常环保工作中。对于检查、自评不达标的指标,查明造成原因,除追究部门责任外,还将报请“创模”办公室,并将整改措施列入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同时将“创模”指标完成情况的动态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由于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是一个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好坏最直接的反映。在获取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后,昆明还将把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调查作为一项日常工作,通过调查及时了解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意见,并反馈到相关部门,随时解决出现的环境热点问题,确保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保持在85%以上。

  据了解,目前昆明市民对“创模”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公众满意率也由前年的52%提高到71.52%,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对环保宣传教育受到公众的肯定,满意率分别为79.81%和76.03%。

          □ 记者  刘 萍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