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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圆通快递挑战新规,丢失数万元货物仅赔几十元
作者:吴君  文章来源:大众文化传媒网  点击数1294  更新时间:2013/3/14 9:16:20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山西圆通快递挑战新规  丢失数万元货物仅赔几十元

  众多无签名的回单 新规规定先验货后签字成一纸空文

  在今年“两会”上,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吐槽”快递不力,使快递行业乱象再次成了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3月1日起实施的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野蛮分拣可罚3万元;快件延迟、损毁、丢失按市价赔偿;送件员应当告知顾客先验货后签字。

  但记者采访圆通快递山西总公司中发现,新办法的实施遭遇快递行业的“软抵抗”,实际操作起来还是按照“老规矩”。而且无论是公司经理还是送件员,都对新办法还处于“不了解”、“不知道”的状态,不断叫板新规定的出台。

  山西圆通仍按“老规矩”

  来自山西省定襄县的吴女士通过圆通快递邮寄一件包裹,在该公司未告知详细条款时将其寄出,在中转至长风街分公司时,该公司送货员未得到客户签字验货以及在没有回执单的状态下,将货物交予陌生人,导致货品丢失,吴女士直接损失近五万元。

  价值数万元的货物在快递途中丢失,可是快递公司只答应赔偿几十元。每当吴女士找快递公司索赔时,快递公司则搬出只能按照邮资费6倍赔偿的“格式条款”应对。

  而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没有保价的物品在丢失后,赔偿金额不再受资费6倍限制。那么,这项新规能否遏制快递行业内的丢货乱象,挽回消费者对快递公司的信心呢?

  货物丢失客户索赔艰难

  “我和圆通快递谈了多次,但是毫无效果,实在没办法的话,只能打官司。”谈起自己和太原圆通快递公司之间的这起快递纠纷,吴女士深感维权之路很艰辛。

  2013年2月28日,吴女士委托定襄圆通快递寄送一个包裹给太原的客户,快递寄出后,工作人员第二天上网追踪物流详情,见收件人在当日下午签收,以为包裹已安全抵达目的地。可是3月5日上午,吴女士却接到收件人的询问电话,为何货品还未送达。

  “网上不是显示已经签收了吗,咋会没收到呢?”吴女士赶紧联系了圆通快递,圆通快递负责人调查后回应称该物件可能已丢失。

  “我的客户自己没有签收这个包裹,网上却显示已签收,这只能说明圆通工作人员虚假签收了。”为了保留证据,吴女士赶紧将订单流程表打印出来备份。

  据了解,该圆通公司工作人员声称已将包裹送往目的地,并且打过电话后,有人将包裹取走。但是,包裹丢失后,通过查阅该工作人员通话清单时发现,当日并没有与收件人的通话记录。

  此刻,圆通的工作人员涉嫌监守自盗。可是,在圆通公司监察部去往该员工家突击检查未发现该包裹之下,也未曾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却匆忙了事欲将其洗清。

  记者在采访该总公司姜经理得知,此事已经上报上海总公司,并且承认公司该负全责,但是具体赔偿只能等待上海那边的消息。对于包裹内的物件价值将近五万元,姜经理一再表示,公司不可能赔付,只能按照条款赔付邮资的6倍。

  当记者问及省内多家圆通分公司在递送过程中,存在收件人未签字甚至回执单都没有的情况,总公司是否存在管理混乱,姜经理却避之不谈。

  然而新规规定,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但在太原,大多数快递公司及快递员仍在执行“先签字后验货”的老规矩,甚至在没有回执单以及客户签名的情况下将快递递送。

  圆通快递一名快递员称,他每天要递送200多个快件,每送一个快件收入只有几角钱。按照每个快件3分钟算,一天要跑10个小时,如果等客户验货,每个快件需要10分钟。“这样我们每天都送不完。”他说。

  加盟模式带来混乱

  “快递新规强化了诸多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明确条款,如出卖客户信息罚款5000元、野蛮分拣最高罚3万等。可以预见,这些条款对目前较为混乱的快递市场是一种规范,消费者权益受损时也能够‘照单办理’。”一位业内人士指出,然而,新规对于快递公司发展加盟网点的资质或规模方面缺乏具体的细则规定。

  目前,除顺丰快递外,国内民营快递企业采用的基本上是加盟模式,加盟制能让初期的民营快递公司实现快速扩张,但总公司对于加盟商的管理与服务质量、品牌等掌控力不强,行业自律一盘散沙。太原有20多家快递公司、上百家大大小小的快递网点,基本分为两类生存模式:较为正规的快递公司,加盟某个知名快递公司,挂着别人的牌子做生意;而另一类快递公司缺乏物流实力,则成为了大快递公司的代理机构。

  “加盟网点和快递公司实际是两家合作企业,快递公司要求派送时效、包裹检查等,可加盟网点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你快递公司根本管不着。”这位业内人士说,最近几年,关于快递变慢递、包裹丢失破损的投诉频频发生却难以根治,就是这种加盟模式带来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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