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府谷常胜煤矿“黑市”购炸药 违规超采被关停
——执法部门被指长期 “以罚代管”
本报记者 左志高报道
2016年10月24日14时左右,陕西省府谷县新民镇发生一起爆炸事件。据新华社报道,爆炸事故死亡人数已上升至10人,爆炸已造成157人伤亡,其中113人住院(重症11人),门诊救治34人。
针对陕西府谷爆炸事故,一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起事故并非偶然。
监管部门玩“太极”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产经新闻》在今年的9月1日,曾以《陕西府谷常胜煤矿涉多项违规 记者采访后被紧急关停》为题,对陕西府谷县常胜煤矿越界开采、超产能开采、偷逃税费、民爆物品私下交易的事件进行了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不过有接近府谷官方的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涉事的常胜煤矿正准备重新启动生产。
为此,记者再度前往作为煤矿越界开采监管单位的府谷县国土资源局,但是针对此前报道中所涉及的问题,当地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始终没有给出相应回复。
一接近常胜煤矿方的知情人透露,从2010年8月份接管三道沟常胜煤矿,到2015年2月初就已开采了600多万吨,有磅单可以证明,2015年,直至煤矿被府谷县能源局叫停,又生产了近300万吨,而且并未开采自辖区内煤炭,属于越界盗采庙沟门煤矿的国有资源。
根据此前府谷官方提供的资料显示,常胜煤矿年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煤炭资源整合后的地质储量为1011万吨,可采储量为625.25万吨,服务年限10.7年。
炸药多通过民间“黑市”交易
作为煤矿开采必不可少的炸药等爆炸物品,按照相关规定,民爆物品由府谷县能源局按照产能严格审批供应。
一参股常胜煤矿的人士对记者表示,常胜煤矿多年来超产能生产,煤矿每五天就使用近10吨炸药,而正常的按规定审批供应显然是不够的,面对巨大的需求和缺口,只能通过民间“黑市”来进行交易,这在府谷是公开的秘密。
公开资料显示,府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近几年来侦破多起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品重大刑事案件,已经有多人被判刑。
府谷县政府网显示,常胜煤矿2013年越界开采三道沟煤矿资源约9万吨,县矿管办已于2013年没收了该矿违法所得1177.95万元,并处以罚款10万元,同时对其他煤矿存在超产能开采行为也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根据《煤炭法》规定,煤炭生产依法在批准的开采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批准的开采范围越界越层开采,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常胜煤矿民爆物品相关来源及情况,其主管的府谷县公安局分管民爆物品的同志以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出差或在会场维持秩序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据2015年11月10日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的十条规定》所示,公安机关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条件、时限受理审批民用爆炸物品许可事项,加强审批许可后的跟踪监管和监督检查,发现涉爆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严肃查处。
对此,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一王姓律师告诉记者,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部门被指“以罚代管”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在府谷县持续调查采访过程中还了解到府谷县类似于常胜煤矿越界开采、超产能开采的现象还有多家,均属集团公司的下属煤矿。
知情人士透露,事实上,早在此前的2015年6月19日,陕西省安监局就已发布《关于认真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集中整治的通知》,决定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集中整治活动。
府谷县一要求隐去姓名的官员告诉记者,随着国家煤炭去产能和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截至2016年8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同能源局、煤矿安监局、煤炭工业协会开展了两轮减量化生产和节假日停产放假情况督查暗访,随着11月底的到来,我国必须全面完成全年煤炭去产能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持续加大专项执法力度,每个月都要上报并通报违法违规和不达标企业的名单。
上述官员告诉记者,府谷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能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煤矿私下黑市购买爆炸物品进行超产能和越界开采并非完全不知情,相关执法部门在监管工作的过程中并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而是采取了“以罚代管”的方式,企业在缴纳罚款之后便不了了之,归根结底是违法成本太低,助推了当地煤矿纷纷私下购买炸药进行越界开采和超产能生产的恶性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