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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岸业主一房三卖,警方介入调查
作者:夏祥洲  文章来源:重庆晚报  点击数399  更新时间:2008/9/5 8:54:1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购房者报案业主一房三卖 涉案金额44余万(图)

已获知涉案金额44余万元,南岸警方介入调查

  昨日,两购房者分别拿着一份购买同一房屋的合同,到南岸区南坪派出所报案。业主将该房先后卖给3个购房者,共收取购房款44余万元。昨日,南岸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已对此展开调查。

生疑 房主不肯过户

  最先与业主签购房合同的是吴孝兰。她告诉记者,该房位于南坪步行街贝迪新城3期F栋20-7号,两室一厅,面积75平方米。去年7月,吴孝兰通过房屋中介与该房业主“刘有武”和“唐金兰”夫妇联系上,约定以25.8万元成交。去年8月29日,双方签定购房合同,吴孝兰支付15余万元定金。

  吴孝兰告诉记者,合同约定去年10月30日前过户,可临近11月业主迟迟不办理过户手续,她找到“唐金兰”,唐称房子卖便宜了,不再卖给她。吴孝兰向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唐履行合同。

  今年7月,法院判定合同有效,责令“唐金兰”履行合同。此后,唐迟迟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最近,唐连电话也不接了。

调查 房屋又卖两次

  上周五,吴孝兰到贝迪新城打听该房的情况。她从售房部获悉,“唐金兰”已办理了接房手续。售房部还告诉吴,有另两人也称购买了唐的这套房子。

  几经周折,吴孝兰找到了通过另一家中介购买该房的赵样国。

  赵样国称,他以总价42.5万元购得此房,签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4万元定金。记者发现,赵样国合同上业主名字变成了“唐凤”。

  随后,吴孝兰和赵样国发现,业主还通过另一家中介公司,与另一人签了卖房合同,并拿到了一次性付款25.2万元。吴孝兰说,他们这才意识到被骗了,共涉及金额44万余元。

报案 警方展开调查

  警方通过户籍系统发现,“唐凤”为假名,其身份证号码显示的是另一人。

  昨上午,吴孝兰告诉记者,“刘有武”、“唐金兰”两人涉嫌经济诈骗,南岸区警方已对此展开调查。

  昨中午,记者试图联系“唐金兰”,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购房者在购买房屋特别是二手房屋时,如何防骗?钢运房产置业顾问李成功建议,签购房合同前,要核实房屋所有人的身份和房屋产权等相关证件上的所有权人是否吻合,必要时可要求中介申请到房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核实。

  记者 夏祥洲 实习生 覃蓝蓝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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