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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案被捕犯罪嫌疑人称掺三聚氰胺是为通过检验
作者:董智永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点击数454  更新时间:2008/9/16 10:13:3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9月15日,四川华蓥市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在封存从超市下架停销的三鹿牌婴幼儿配  方奶粉。当日,四川华蓥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组织专门的执法人员,对全市198家超市、商场、食品杂品店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对15家销售三鹿牌奶粉的超市、商场的332袋(桶)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实施强制下架停售。 邱海鹰/CFP

  2007年底,耿某向三鹿集团销售的牛奶屡次因检验不合格被拒收,整车的牛奶不得不倒掉,造成经济损失。耿某后得知向牛奶中掺加某种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可增加蛋白质检测指标,以蒙混过关。

    在15日上午举行的河北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河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史贵中就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有关调查侦办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称已有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批捕。

    史贵中介绍说,连日来,公安机关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迅速开展了讯问、调查和取证工作,力争做到快侦快破,在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立刻移送检察机关审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9月14日晚,经正定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正定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耿某兄弟二人执行逮捕。

    犯罪嫌疑人耿某,男,48岁,汉族,河北省正定县南楼乡人。2004年5月,耿某投资建立了一家挤奶厅,并与他人合伙建了一个奶牛养殖小区,从养殖小区收购牛奶,向三鹿集团供货,并签署了相关协议。耿某经营的这个挤奶厅采取家族式的管理方式,妻子、女儿均参与其中,另外在本村雇佣了两名临时工。他的弟弟主要负责驾驶自家的三吨重槽罐车向三鹿集团送货。该养殖小区共养殖奶牛307头。

    据警方侦查,2007年底,耿某向三鹿集团销售的牛奶屡次因检验不合格被拒收,整车的牛奶不得不倒掉,造成经济损失。耿某后得知向牛奶中掺加某种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可增加蛋白质检测指标,以蒙混过关。经过多方打听,耿某前往行唐县,在一家经营化工原料的门店里购买了一编织袋共20公斤三聚氰胺,按比例勾兑后从槽罐车的顶部掺入销往三鹿集团的牛奶中。此后,这家化工原料门店的店主还曾经两次上门,向耿某推销过三聚氰胺。耿某兄弟每天生产、销售这种掺加三聚氰胺的牛奶约3吨。

    耿某接受警方讯问时供认,他本人清楚“三鹿集团要的是纯的鲜牛奶,不能掺任何东西,而且这些牛奶就是要加工给人吃的,化工原料不是人吃的东西”。当被警方问及是否知道这种行为的后果时,耿某说:“没问过,也没想过,只知道对人体无益”,其动机就是能通过三鹿的检验,顺利地把牛奶卖出去。耿某同时承认,他本人和家人从不食用这种掺加了三聚氰胺的牛奶。

    据介绍,已经收押在案的19名犯罪嫌疑人除了被批捕的耿某兄弟,其他人均初步向警方供认了犯罪事实。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加紧调查取证。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董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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