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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试点调查:“三种”流转激活农民承包地——来自山东农村土地流转试点临沂市南古镇的调查
作者:郇恒赛  文章来源:农民日报  点击数638  更新时间:2008/11/17 16:17:3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10月20日,通过“土地流转经营专业合作社”承包了420亩地的安徽省肥西县木兰村种粮大户靳仲本在田间劳动。(新华社记者陈晔华摄)

    ——来自山东农村土地流转试点临沂市南古镇的调查

    农民日报报道(记者 郇恒赛 刘斯峰 于洪光) 11月6日,在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南古镇的菲尔德食品公司蔬菜基地里,南古新村王兴财对记者说:“我快60岁了,进厂打工太老,把地租给蔬菜公司后当上了‘农场工人’,每年一亩有700元的地租,每天能拿30元的工资。”

    在东盛菲尔德公司,总经理王英坦陈:“现在农产品出口的技术壁垒越来越严格,企业要生存、要发展、要提高经济效益,就必须建立自控基地,从源头上加强生产标准控制。”

    南古镇党委书记张伟峰说:“农民承包土地通过流转变成了‘资本’,提高了土地效益,促进了农民增收;同时,改变了一些农民‘亦农亦工亦商’的兼业状态,解脱了土地对一些农民的束缚,使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了非农从业人员。”

    临沂市农业开发办主任张爱民认为,土地流转与否,应由农民自行决定,供求双方必须平等、协商、依法、自愿。

    农民受益和企业乐意的双赢诉求

    前些年,在南古镇,一些农户为了避免土地抛荒受罚,把土地无偿甚至“倒贴”转包给别人,土地使用权不仅没有收益,反而成为一种负担。

    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强化、农业结构的调整及土地产出效益的提高,许多自愿转包土地的农户,即使“不稼不穑”也能拿到300—700元不等的转包费。种植大户租得农田后,可以规模种植,种植果品或经济作物每亩可获2000—5000元净利润。农民把土地租给大户后,可安心到镇里的企业上班或外出经商打工,来自农田的收益反而比种粮食时翻了番。规模经营者获得了效益,农民得到了实惠,尝到“甜头”后,“股票田”开始在南古镇民间渐渐推开。

    由于土地肥沃,水源充足,南古镇适宜发展蔬菜产业,已建起了三兴、伊思德、菲尔德等20多家蔬菜加工企业,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达6家。近年来,随着国际食品市场技术壁垒的提高,这些蔬菜企业大多租赁土地建立了自己的生产基地,大面积的土地流转在南古镇迅速推开。一些外地的大型农业企业和种养大户也纷至沓来,外地资本开始注入南古镇的土地。今年,南古新落户了规模以上农业企业5家。

    张伟峰认为:“农民受益,企业乐意,供需双方的共同需求和双赢诉求,激活了南古镇土地流转。”

    临沂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张爱民说:“农业要有效益,要现代化,必须结合市场,必须在土地上有资金、技术的注入。农业结构怎么调,对于经济发达地区来讲,关键是土地使用权的调整。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调整,就形不成规模,就无法让资本注入到农田上来。”

    简捷实用的“三种”流转形式

    在南古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大厅里,一面巨大的电子显示屏上显示着土地流转信息:土地“所有权人”、土地面积、肥沃程度、拟交易价格、出让年限等,土地流转由民间、无序转变为公开、规范。中心自今年6月成立以来,已对外发布流转信息1120条,涉及流转土地2280亩,成功交易1670亩。

    除了建立交易大厅,南古镇还在各村设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聘请专门的信息采集员,负责村级土地流转信息的收集上报。愿意流转的农户与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签订委托流转协议后,由流转服务中心统一把信息发布给规模经营户或农业企业。

    南古镇规定,流转土地不得改变承包地的农业用途,期限不得超过承包的剩余期限,一般为10到20年。

    在南古镇,目前土地流转主要有“龙头企业租用、专业合作社承接和种养大户转接”三种形式。

    龙头企业租用。这一形式是南古镇最主要的土地流转方式。三兴公司、县供销社、伊思德、菲尔德等企业,由村街组织引导农户把土地流转给企业,流转期限一般为10—20年,流转价格每亩300元一700元不等。

    龙头企业根据自身生产需要,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标准化生产,统一种植品种,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产品销售。

    专业合作社承接。通过合作社承接土地,实现规模种养,是南古土地流转的另一方式。合作社通过流转土地建立生产基地,按照企业要求实施标准化生产,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三位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后醋庄的武心杰,牵头成立了鑫果葡萄合作社,承接农户土地流转2000亩,对葡萄、红桃产销实行统一购苗、统一施肥施药、统一技术、统一销售。朱果村的吴淑华,成立了土豆合作社,将社员的土地集中起来建立了600亩土豆种植基地。

    种养大户转接。通过种养大户承接农户土地,建立基地,是南古民间土地流转形式的提升。积极引导和鼓励种养大户,通过租赁、互换、转包等形式承接农户承包土地,进行规模种养,按约定标准给予补偿。通过租赁,建立了500亩绿色蔬菜基地、500亩的法桐基地、800亩的西瓜园、400亩的香葱基地。通过互换,建起了千亩红桃园、千亩葡萄园、200亩的木瓜立体种植园。

    目前,南古镇所有村庄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土地流转,涉及农户达5700户,占总户数的53%;流转面积达8050亩,占总耕地的17.8%。2008年前三季度人均收入达5080元,同比增长24%。

    实现了农民、企业和政府“三赢”

    采访中,张伟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农民在农业基地平均一年工作7个月,月均收入800元,年收入5600元,加上每年600—700元的土地租赁收入,年收入可达6200元以上。另外,1000亩的生产基地常年要雇用农民工约200人,是原有从业人数的四分之一,剩余的劳动力可以外出务工或转向二、三产业,又有一部分收入。

    “土地流转还把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从农民身上转给了企业,农民只需像工人一样专心工作就可以了,至于收成怎样、市场怎样,那是企业的事情。”张伟峰说,企业有了基地后,必然会加大投入力度,以提高土地产出率。

    农民受益多,企业更是乐享其成。目前,临沂万全、三兴、伊思德、菲尔德、县供销联社等企业在南古镇的基地,初期完成投资已达600万元,栽种了韩国“因特网”辣椒、超市专用甜玉米、出口香葱等特色农产品。农产品生产基地成为企业的“第一车间”,标准化生产突破了国际市场绿色壁垒。据统计,这些基地亩产值可达到5000-10000元,基地年可获利600-1000万元,企业可实现销售收入3.5亿元,出口创汇约800万美元。

    政府也从土地流转中受益。为方便生产,许多企业加大了对基地的投入,一些本应由政府兴办的道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企业主动承担了起来。2008年上半年,仅菲尔德、伊思德两家企业就在基地建设上投入了300多万元。根据规划,在未来两年内,有6家企业还将投资1000多万元,建设道路40公里、桥梁46座、机井300眼、渠道8000米、地下管道120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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