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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不对称的博弈
作者:姚卜成  文章来源:《中国财富》  点击数443  更新时间:2008/12/4 10:34:34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谈心

向建华向记者展示由三方签字的“问题”康师傅矿物质水检验报告

法讯网讯 《中国财富》杂志社报道  本刊记者姚卜成 薛楠

      “和康师傅的交涉已经有三个多月了,这段时间让我经历了很多。赔偿多少钱已经不再重要,我就是想找康师傅要个说法:这个水到底是怎么回事?网络上点击“康师傅索赔”字样,就会出现几千条向康师傅索赔的信息,这说明我的投诉索赔绝不是个案。”

      “我现在正在准备到法院立案,希望我的维权能够对全国的消费者有所借鉴。“现在康师傅的态度很傲慢,无论是执法机构的鉴定、媒体的报道,以及我的索赔,他们都不认账。”

      此时的向建华似乎很“唠叨”,对《中国财富》记者不断诉说他维权的目的和困惑,语速时快时慢,一脸的茫然与疲惫。

      生活因一瓶水而改变

      因为一瓶水,一瓶“多一点,生活更健康”的康师傅矿物质水,向建华原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

      向建华家住距离荆州市区30多公里外的县城,三年前因为公司改制,他从单位办了买断手续。下岗之后和朋友到乡下做起了农产品的生意,平时不常到市里,日子过得平静而忙碌。自8月15日到荆楚人家酒店参加朋友何先生的“状元宴”,购买、饮用了一瓶康师傅矿物质水反被灼伤口腔后,他就不得不在荆州市中心医院、市工商局、市卫生监督局、市3·15、消费者协会和荆楚人家酒店之间往返奔波。从此,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的向建华和康师傅厂家有了更多更深入的亲密接触,生活亦随之发生了改变。

      “多一点,生活更健康。”本应该带来健康的康师傅矿物质水,带给向建华的却是痛苦和伤害。“我现在见到康师傅的水心里就有除不去的阴影,我是宁可渴死也决不会再喝它一口。”向建华讲起了他的维权经历。

      “我第一次见到的是康师傅的代表高森,那是在我住院的第二天下午,他从武汉过来负责处理这件事情。但他好像并不太关心我,只是看了一下躺在病床上的我,就急切地询问那瓶问题水。他有些傲慢,口气不太好。当时天气热,在病房里,他和我的几个朋友、家人争吵得声音很大。为了不影响其他病人,我委托我的朋友何先生代表我和高森到外面去协商。”向建华回忆说。

      何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没有谈拢,何先生提出2万元的精神赔偿和医疗费用。但据何先生陈述,当时高森认为,“通常遇到这种情况,厂家最多给个三五百元钱就能解决问题”,“即使这件事情被媒体曝光,给康师傅带来上十万甚至是上百万的损失,但这些钱只会用到媒体和其他部门方面,最终也不会用在你们消费者身上。”

      后来在卫生监督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由向建华爱人、荆楚人家酒店贺经理和康师傅厂家三方签字认可后,取走了200ml的水样,并记下了产品的生产批号。但从此音讯全无,电话和短信都无法联系上康师傅厂方代表。至于康师傅厂方的水样检测结果,至今还是一个谜。


      2008年8月18日,康师傅武汉地区品保专员辛伟鹏赶到了医院。对于那瓶问题水,辛伟鹏始终坚持“从外包装来看是康师傅的产品,但是内容不好说。只要开了封,就无法证实,也没有代表性了”。

      2008年8月20日,辛伟鹏和荆楚人家酒店到公安机关报案,当地警方将何先生“请”到了派出所,指出向建华索赔2万元的误工费、身体伤害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数额过大,涉嫌敲诈。
8月25日至27日,荆州市刑警队李姓警官给向建华打了三次电话,但说明“现在只是了解,并没有立案”。

      现在,被催款成了向建华在医院里的常事。8月15日,酒店交了100元的入院费。 16日,在何先生的催促下,酒店交了600元的检查费。 8月18日,辛伟鹏来了之后,才又交了 800元的费用。从此就没再交过,医疗费一直处于拖欠状态。 9月27日,辛伟鹏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再不出院,厂方将不会再出一分钱的住院费。9月28日,向建华办理了出院手续。

      据向建华陈述,辛伟鹏告诉他:“你创下了一个纪录,你是康师傅饮料进入大陆市场后第一个支付医药费近 3000元后,又同意给予 2000元赔偿,但还没能搞定的人。”

      出院之后,康师傅方面就再没有联系过向建华。

      向建华无奈地告诉《中国财富》记者:“我只是一个消费者,喝了康师傅的水,住进了医院,还莫名其妙地多次被刑警队打电话问询,让我精神上很有压力……康师傅给我的伤害太大了,不仅是身体上的,还有心理上和精神上的,说是大品牌,可是它把我们消费者当成了什么?”

      冤有头,债有主?

      2008年11月14日下午3时,向建华当着《中国财富》记者的面,拨通了康师傅代表辛伟鹏的电话。

      向建华:辛代表,我的事情拖了这么久,该怎么办?

      辛伟鹏:如果想要调解可以,但是一定要在第三方在场的情况下。

      向建华:第三方?

      辛伟鹏:荆州市刑警队。

      向建华:为什么民事纠纷却要请来刑事部门作为调解,刑警队是调解机构吗?

      辛伟鹏:因为之前在消费者协会没有调解成功,所以要请刑警队来调解。如果再不行的话,还可以找更高一级的机构,甚至是司法鉴定,公检法都是可以考虑的对象。

      向建华:检测结果氯含量超出3800倍,为什么会这样?

      辛伟鹏:外包装是我们的,但是内容不能确定。比如,你现在买一瓶水打开了,接触了空气再去检测,都会有指标不合格。我们公司绝对不会生产出这样的水,那样的话不是我们自己砸了自己的牌子,不用在市场上卖了?

      向建华:既然不承认水是康师傅的,那为什么还要当着卫生监督局人员的面三方签字封存送检呢”?

      辛伟鹏:其实并不愿意签字,要是早知道这样的结果是绝对不会签字的。

      随后,向建华又拨通了康师傅天津总部的电话,希望能从他们那里得到更负责任更公正的说法。天津总部饮品品保部一位姓张的先生给予了解答。

      向建华:张先生,我是湖北荆州的消费者,我在酒店购买了康师傅矿物质水,喝了以后出现恶心、呕吐,最后出现吐血住院的事情,你们知道吗?

      张先生:向先生,您的事情我听说了,请问您现在出院了吗?您的身体好了吗?

      向建华:我喝的这水你们承认是你们的吗?承认是产品有质量问题吗?

      张先生:这个瓶子在我们工厂里装水,出去我们就没有办法管控了,到底再装什么就不知道了。但我们敢保证我们绝对不允许有这种产品生产,也敢保证绝对不允许有这种产品卖出去。

      向建华:你们觉得对我这事的处理上,尽到责任了吗?

      张先生:我们先不管这个产品是不是我们康师傅的,我们是不是第一时间及时处理了这个问题,我们是不是帮你治病,但我们是不是给您垫付了部分医药费?你现在是不是已经好了,出院了?身体是最重要的,我们作为厂商已经尽到了对消费者应尽的责任。

      向建华:协商了几次也没谈妥,你们在我出院之后就没再主动联系我,你们这样就了结了吗?

      张先生:你身体好了,我们也为你支付了医药费,我认为我们已经了结了。冤有头,债有主。我们已经尽到我们的义务和责任了,至于误工费等赔偿我们没有办法。所有的要求必须合情合理。我们认为有两件事情是最重要的,第一是身体,第二是信心。您现在身体没问题了,为了恢复您对我们康师傅的信心,我们邀请您过来参观我们怎么生产的产品……我们康师傅是负责的企业,消费者就是上帝,我们会对上帝和顾客负责!

      ……

      放下电话,向建华很无奈地说,作为普通老百姓,要和康师傅这样的大公司打官司太难了。首先,如果不是在事发的当时就报了警,找来了相关执法部门,做了笔录,并且在朋友们的多方帮助下,让厂家和酒店签字封存,并把水样送交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拿到检测报告,也就不会有相关证据。全国也有不少消费者,因为没有证据,最后不了了之。他现在能拿到检测报告,有康师傅的签字,实在是很不容易的。

      第二,康师傅采取拖的策略。这件事从8月15日到现在三个月过去了,康师傅连个明确的说法都没有,不承认水的质量问题,调解也不能达成,从他出院后就再没联系过他,而他为了这件事,记不清跑了多少次相关机构。

      第三,这件事情还把刑警队牵扯了进来。康师傅一直没个说法反而倒打一耙,说他敲诈。“你说我作为一个平民老百姓,心里会怎么想?”

      “就不明白我怎么敲诈了,夏天正收麦子的时候,当时每斤8毛钱。因为我在住院,我老婆在医院照顾我,没人打理生意,耽误了出售,只能按 7毛8分钱卖,一共是 60万斤,少卖了差不多 1.2万元。另外,我为了处理康师傅水的事情自己也花了 2000多元的费用。将来打官司,律师费也还要 3000元。这些还没算上误工费、营养费、精神上遭的罪呢……”向建华对《中国财富》记者说。

      当时买水的吴绍山说出了他的担忧:“卫生局的人都说了,现在康师傅对这个检测结果不认同,因为从酒店的二楼买水拿到三楼给你们开盖饮用,这中间没有酒店的服务员跟随,光我的证词力度是不够的。康师傅只承认我在酒店二楼买的水是它生产的,可是从我买完水上楼拿给你们喝这期间他们就不承认水是他们的了。如果我们证明不了水还是他们的,这样官司就很难打。如果是没开封的就直接拿去做了检测,那康师傅肯定是败了。”

      最后,向建华告诉《中国财富》记者,无论维权多难都要坚持到底,但希望自己的维权经历对别人能有所帮助,让更多消费者能全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所有消费者都意识到这一点,我们的维权之路才不至于如此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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