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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商场购物摔伤获赔4万元
作者:杨洁  文章来源:新法制报  点击数596  更新时间:2008/7/3 9:08:4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本报吉安讯 朱烈旗、记者杨洁报道:今年2月1日,周女士来到深圳市某公司泰和县分公司在泰和县开设的服饰店购买衣服,因积雪太厚,店门口仍有积水,周女士刚进门就摔了一跤,造成右铡内外踝骨折。7月1日,泰和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顾客在商场摔伤的索赔案,最终由商场支付周女士4万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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