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信息员 冯一波)近日,湖北省枝江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报告》,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把脉问诊。
常委会对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宣传贯彻,依法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着力改善全市食品安全状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食品安全法》,确保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常委会提出四条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抓落实,并于8月上旬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落实情况。
一是要抓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领导带头学法与执法人员培训结合起来,强化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管的能力。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自觉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要把食品安全法纳入“普法”计划,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鼓励并倡导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维护、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市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将食品安全纳入各地各部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要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督促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建立检测制度,对进场销售的蔬菜农药残留状况进行检测,并在市场醒目位置公布检测结果。今年10月前在城区北山超市、中商平价、马半路市场、五柳树市场、城南市场开通运行自检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对进入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农产品的例行监测,加大抽检频率。要推动农产品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让群众吃上放心菜。要积极探索检测资源整合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的优势,促进全市食品检测资源的优化整合和信息共享,为食品安全监管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要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的执法力度。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日常监管计划和工作方案,确保食品安全监管统一、协调、有效进行,努力消除监管盲区。要把小作坊、农村和校园周边等区域、节日和重大活动等时段的食品安全作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的“黑心店”,坚决关闭一批不具备食品生产条件或根本无法达到条件的小作坊。市政府要对个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不明确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出台具体的监管办法和意见。
四是要切实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要积极推进和全面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切实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引导和扶持连锁企业向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网点,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学校、示范店(点),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挂牌营业,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