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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查获30吨不合格食品
作者:杨野  文章来源:重庆晨报  点击数759  更新时间:2011/5/4 9:47:1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重庆晨报讯 (记者 杨野)“菌落总数超标、山梨酸超标、二氧化硫超标、查出罗丹明B……”市工商局昨日在流通食品安全通报会上通报,工商部门自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共查获不合格食品30148公斤。

56户经营者申请退市

今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了重点食品经营者经营条件大回访、大查纠活动。截至4月底,对已经取得许可的经营者开展经营条件核查17747户,因部分条件不具备而被责令整改的有2061户,因达不到条件而申请主动退市(转向经营其它项目)的有56户。

今年,该局明确了2011年全市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检测的任务和重点,同时充分利用食品快速检测手段,重点对散装食品、易出问题项目的20种食品(如乳制品、腐竹、粉丝、火锅底料),确定了10个检测项目(如亚硝酸盐、二氧化硫、硼砂、三聚氰胺),进行不间断的快速检测,全面筛查问题食品。截至4月底,全系统共抽检食品1677组,其中不合格食品147组;快检食品7897组,其中不合格32组。

查获问题食品30多吨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以乳制品、米、面、油、肉、葡萄酒、休闲食品、调味品、进口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百日执法专项行动。严查质量不合格、违法使用添加剂、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伪造生产日期等问题的食品。

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执法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两万余人次,对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食品经营者134947户次,查获不合格食品30148公斤,货值金额406.13万元。其中,立案查处食品经营违法案件228件,办结87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件,取缔无证无照食品流通经营者143户。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78件。

即将过期食品应设专区

据介绍,工商部门下一步将全面检查供货商档案,查看是否都取得了生产经营许可,是否每个品种都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都必须责令其立即下架、停止经营。

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要求经营者必须设立专区、专柜明示销售;对退回供货商的临近保质期食品,要建立专门的退货记录或保存退货票据;对过期变质食品,必须下架销毁,不允许退回供货商。下架销毁的食品必须要有销毁记录。

对于超市内普遍存在的不同生产日期、不同批次的散装食品混合销售时,要在标签上注明最早的生产日期和最短的保质期。对涂改、伪造生产日期、更换包装继续销售等故意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公开曝光。

举报问题食品有奖

工商部门还将加强食品安全案件线索排查,不断完善举报网络,积极受理各类食品违法行为申诉举报。同时,为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制定了《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对于案值金额在1到15万元的最高按6%给予奖励,15万元以上的最高按5%给予奖励,个案最高可达10万元。

市民如果发现有不法人员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可以到所在辖区的工商部门直接举报。自3月以来,通过群众举报和执法人员执法行动,共掌握食品安全方面的案件线索228条。

不合格食品

主要问题

休闲食品类:所检项目涉及菌落总数等超标

葡萄酒:山梨酸超标、干浸出物低于国家标准

调味品类(火锅底料、辣椒面):检出罗丹明B

蜜饯类: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食用油:脂肪酸组成不合格

腌腊制品:亚硝酸盐残留量不合格

快速检测发现的

主要问题

凉卤制品:亚硝酸盐超标

散装银耳:二氧化硫超标

血旺:违法添加甲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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