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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法讯网作者:仇飞 点击数:114404 更新时间:2014/3/12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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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指引走入环保法大门
谈到引领学生,吕忠梅直言:“我能有今天,也是全靠老师的指引。”
让吕忠梅与法律结缘的,是她的高中老师。吕忠梅是1978年全国恢复中考后的第一批高中生,她考进了当时的省级重点中学沙市三中(现沙市中学)。
当时,沙市三中给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高中生配备的教师队伍非常过硬。吕忠梅进校时,也有许多老师刚刚从“文革"的磨难中恢复名誉,重新获得教师资格。
“虽然‘文革’开始时我们很小,并没有对那场文化浩劫的切身体念,但老师们用他们自己血与泪的经历告诉了我们,中国未来如果不健全法制,会有很多人再遭受他们所经历的磨难,国家也会倒退很多年。”吕忠梅说,正是在老师的建议下,1980年,她以湖北省文科考生第三名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
将吕忠梅领进环境法学大门的,是北京大学的金瑞林教授。1981年,吕忠梅读大二,那时虽然已经上了一些法律专业课,但吕忠梅还没有发现自己特别的兴趣所在,更没有想过要把哪个法律学科作为今后的发展方向。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随一位高中老师到金老先生家里,听他们谈论环境保护法(试行)的修改问题,让我来带路。在他们谈论的过程中,金老师问我宿舍楼是否经常停水,我点头。金老师又问,知道为什么吗?我摇头。金老师说是由于将首钢、燕山石化等严重耗水企业建在北京,使本来就处于干旱地带的北京更加缺水;地表水缺乏就开采地下水,又引发了地面沉降等更严重的问题。金老师一直微笑着,娓娓道来,我的心中升起了无数问号,却不敢问。”吕忠梅告诉记者,从那时起她决定搞清楚“一些环境保护法的事情”。
就因为金瑞林教授的一席话,吕忠梅开始了自己对环境法治研究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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