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称:武汉农商行董事柳锦强在任和济公司负责人时,通过违规操作,将7亿元巨额资金转到和济公司名下,并未用于指定用途。目前柳锦强本人去向不明,而参与融资的数家公司也已人去楼空
法治周末记者 王 阳《法人》记者 伍洲奇 发自湖北武汉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简称“武汉农商行”),是一家拥有30亿元股本金的副省级城市农村商业银行。
柳锦强,则是一个发迹于上世纪90年代的武汉著名商人,先后出任武汉香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香利公司”)、湖北和济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和济公司”)等多家公司的负责人。
4月28日,这几家看似毫不相干的企业和一个商人,被一封来自湖北武汉向媒体举报的举报信牵联到一起。
举报信详述,柳锦强利用其作为武汉农商行董事的身份,利用表外业务违规获取7亿元巨额贷款。
7亿元巨额资金
时间回转到2012年。
12月31日,这是一个值得和济公司庆贺的日子。
当天,这家仅拥有3000万元注册资本的公司,获得了武汉农商行高达7亿元的授信额度。
和济公司获得7亿元授信额度后,很快与武汉农商行、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证券公司”)三方签署了协议。约定,由委托人东方证券公司发行“久赢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产品。
三方协议约定:东方证券公司于《委托债权投资通知书》指定的投资发放日之前或当日,将委托债权资金足额划入金融资产交易所。和济公司作为融资方,通过受托人(监管人)武汉农商行取得该项目7亿元资金,投资期限为24个月(2013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4日)。
三方协议约定,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整体收购武汉一房地产公司100%股权,不得擅自挪作它用。
法治周末记者调查获知,根据这份编号为“WZTZ0017”的三方协议,东方证券公司随即发行了“久赢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并依照协议迅速将这笔高达7亿元的巨额资金,通过相应途径转至和济公司账户。
了解本次交易的举报人何明(化名)告诉记者,定向资产管理是证券公司为单一客户办理的一种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与单一客户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通过该客户的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一种业务。其中具体的投资方向应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必须在单一客户的专用证券账户中运营运作。
“东方证券公司发行的是东方久赢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按照规定只能在武汉农商行的证券账户中运营运作,而不应该转贷给融资方和济公司。”何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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