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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加盟“裸奔”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法讯网作者:仇飞 点击数:1984 更新时间:2014/5/7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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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网络加盟“裸奔”〗的最新评论:

            披上“合法外衣”更具迷惑性

           “这些实施加盟诈骗的网络公司,也并非都是虚构,有些是有工商注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证件的,人们在网上看到后,若进一步核实到是真实证件,就很容易因为这些‘合法外衣’而增加对他们的信任感。”乔聪军说。
           曾在某服装类网络加盟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的王鹏(化名)告诉记者:“公司其实就是一家皮包公司,但是经过了合法注册;公司所谓的品牌是凭空捏造出来的,但商标是合法注册的。”
           王鹏认为,这两个“合法注册”就足以取得大部分加盟商的信任。即使对于一些要求实地考察的加盟商,公司也有应对方法:“公司准备了样板间,里面那些打眼的衣服是从各个品牌的服饰里买回来的,换成公司的商标后再摆出来吸引顾客;公司根本没有生产工厂,如果加盟商非要看生产车间,我们会以生产流程保密或生产车间在外地等理由推脱。”
           既然没有生产工厂,那这个网络加盟公司如何“生产”服装呢?王鹏说:“顾客加盟后,公司发给他们的货是从大红门、动物园等服装批发地淘来的积压货,顾客如果想换货,换的还是那些积压货(这些衣服也都是公司重新贴过标签的)。价格在换标的时候基本上都会贴高几倍,有些衣服的价格比市场价还要高。”
           “合法外衣”下的税收问题怎么解决?王鹏告诉记者:“凡是加盟商交钱时,公司会告诉加盟商打到公司账户转账慢,给公司工作人员的私人账户汇款,发货会比较快。然后,公司会提供私人账号让加盟商把钱打进去。在公司的账面上看不到这些交易,很容易就做到了避税。而加盟商交完钱后是拿不到发票的,只会提供一张收据。”
           这类实施加盟诈骗的网络公司除了“外衣”合法外,与加盟商签订的合同一般也无可挑剔。“加盟合同都是格式合同,而这类公司一般在合同起草时会请专业的律师编制条款,加盟商在签合同时一般也不会看出合同中的猫儿腻,发生纠纷时公司很容易利用合同规避责任。”向海龙说。
            惯以低廉加盟费规避刑责

           加盟网店被骗后,为了要回押金,赵岚也踏上了维权路:“我先联系了百变衣橱网站经营所在地的工商所,工商所认为属于经济纠纷,不受理;我又找到我们市的消协,消协认为加盟这种代理合作以盈利为目的,不是单纯的消费者,不受理;我还拨打了12315,但拨打多次都无人接听;无奈之下,我向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也以属于经济纠纷为由不受理。”
           向海龙认为,像赵岚这样存在个体维权困难的情况很普遍。他建议,受害者应尽可能联合维权:“互联网领域发生的侵权事件,个体维权成本高,联合维权可以利用规模效应扩大影响力。其中,受害者在组成维权群体后要推选代表,成为一盘散沙也不行,最好能聘请专业人士指导如何收集证据、如何交涉等。”
           王鹏告诉记者,连锁加盟行业往往对顾客群体的定位很准确,大多数的加盟者都不宽裕,所以加盟诈骗公司一般情况下要求的加盟费都不高,这就规避了诈骗罪的刑事责任,最多也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交1000元以下的罚款;与加盟者签订的合同,字面上几乎无漏洞,加盟者也很难找出商业欺诈的证据。
           对此,向海龙建议,受害者应首注重前期取证,注意留存交谈记录保全证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加盟者发现加盟主的行为与承诺不符,就应该考虑是否继续履行,提早着手维权等。
           此外,向海龙认为,受害者应先分析清楚违法类型再选择联合维权路径:“构成诈骗、传销等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向公安机关报案;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向消费者协会、第三方机构投诉;构成商业欺诈的,可以向加盟主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投诉,如果认为工商部门处理的行政程序比较慢,还可以派代表到法院起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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