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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水污染事件追踪报道:是否移送至公安仍是个谜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法讯网作者:张贵志 点击数:13203 更新时间:2014/6/11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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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靖江水污染事件追踪报道:是否移送至公安仍是个谜〗的最新评论:

           长江沿岸有近万家化工企业

           除了上述两起事件,据了解,近期,其他地方水污染事故也时有发生。4月10日,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的出厂水及自流沟水样中苯含量严重超标,造成了全市停水5天,而兰州因没有备用水源,由此引发了持续多日的水危机。
           兰州恢复供水仅仅一周后的4月22日,长江的最大支流——汉江武汉段水质出现氨氮超标,武汉的三大水厂紧急停产。
           5月18日7时,在杭州市的桐庐县境内320国道富春江镇俞赵村路段发生一起四氯乙烷运输车侧翻泄漏事故,倾翻的槽罐车四氯乙烷泄漏25.8吨,经应急处置被拦截吸附17.8吨,进入事发地点附近溪流约8吨左右,该溪流距离富春江约两公里左右。
           其实水污染事件并非近年才出现,只是近期爆发频繁。2004年,长江支流的四川沱江发生特大污染事故,造成100多万人口断水26天。
           我国有1/3的城市集聚在长江沿线,近4亿人饮用长江水,近期,水危机的频发更是加剧了人们对饮用水安全的焦虑,建立城市备用水源也成了迫在眉睫的事。
           根据查阅的数据显示,全国两万多家化工企业,就有近万家在长江沿岸。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的数据显示,2010年长江排污量达到了339亿吨,其中众多中小城市的不规范排污是主要原因
           江苏省人大执法检查的相关结果显示,2004年,长江江苏段干流水质基本稳定在二类水质以上的标准,至2012年,由于上游客水水质下降和沿江排污量的增加,江苏省部分干流水质已降为三类标准。沿江地区水功能区达标率平均仅为56%,大部分水域为三至四类,甚至有劣五类水体。
           6月3日,江苏省环保厅在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中公布的《江苏省2013年环境状况公报》中称:去年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83个国控断面中,符合三类水的断面占到了45.8%,相比较2012年上升了2.4个百分点,劣五类水仍然存在,占到总数的2.4%。
           环保工作“讲得多做得少”
           据了解,水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来,该法已经历了1996年和2008年的两次修改,对控制和防止水污染进一步加剧产生了积极作用。但介于目前水环境的不断恶化,该法再次被提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修改议程。
           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易近日曾对媒体指出,目前我国水污染形势还十分严峻。几大重点流域水质还没有根本好转,水污染事故频繁发生,地下水也出现不容忽视的污染,水污染还造成了土壤污染。这些都严重影响到了饮用水的安全,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威胁人民的健康和生命,绝对不容掉以轻心。
           钱易在谈到水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30年为何还会出现这些现象?他认为:长期以来,很多地方领导关注的首要问题仍是GDP增长。发展模式还很粗放,对环保工作是“讲得多做得少”、“软的多硬的少”,往往是GDP增长指标超额完成,节能减排指标差距甚大,没有完成环境保护目标。
           其次,“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违法排污现象十分普遍。这首先说明这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环保意识低下,同时也说明法律制定和执法检查存在问题。
           第三,工业废水中所含的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物没有在源头得到控制,特别是没有执行清洁生产促进法,推行清洁生产,在源头减少和消灭这些污染的产生,排入城市废水处理厂则得不到有效处理。他说,一些地方对水污染防治热衷于运动式,没有做到打持久战;建设污水处理厂却没有同时建设配套管网,使处理能力的提高得不到应有的减少污染的效果;处理污水、废水却没有同时处理好污泥,造成了二次污染,浪费资金和能源;还没有对农业面源污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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