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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中国首例“众筹买房”
作者:戴蕾蕾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2775  更新时间:2014/4/9 11:12:15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众筹裸奔

       世界银行的报告显示,中国众筹行业的市场规模未来可达500亿美元。然而,在国内却没有关于众筹的明确的监管规则。美国JOBS法案中对众筹的界定、关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相关规定都值得中国借鉴

       法治周末记者 戴蕾蕾

       众筹买房的背后,是众筹这一互联网金融业态在中国的风靡。
       正如P2P网贷(个人通过网络平台相互借贷)、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热词一样,众筹正在迅速成长为中国普通投资人耳熟能详的名词。
       大到光伏行业的产业融资,小到吃饭AA,似乎都可以被称为众筹。
       有接近央行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现在行业内流传着一个段子:“寺庙里的和尚出门都不叫化缘,叫众筹了。”
       “不是所有的面向大众的集资行为都能称为众筹。”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教授黄震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这位长期关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学者对国内众筹的发展状态表现出一些担忧,此前他曾表示,国内众筹处于“三无”(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状态。
       这种情况已经在发生改变。据了解,众筹的监管部门已经明确归属证监会创新业务监管部。不过,这才是个开始,目前对众筹尚无明确的监管规则。
       就像此次众筹买房发起人尹立志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所说:“谁规定众筹就一定要有特定的形式,一定是小额的?”
       如今,什么是众筹,什么人可以参与众筹项目,如何规避众筹项目带来的社会风险,这一系列问题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尚未有解答,而这也让不少人思考,当越来越多的普通人参与到众筹中来,如何避免众筹像几年前的PE那样被人当作非法集资的幌子。
       比如谈及众筹买房,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律顾问赵占领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个人或组织扮演信用中介,由购房人共同筹资买地、建房,众筹建房的方式是否可行,目前在国内并没有成功案例,也没有任何法规为其正名,一旦资金运作缺乏透明度,将陷入非法集资的泥淖。而且这种松散主体运作地产项目的情况对现行房地产开发监管体制也是种挑战。

       3000亿元的潜在市场规模

       2011年7月,国内首家众筹平台“点名时间”上线,随后,追梦网、好梦网、点火网、众筹网、天使汇、大家投等几十家众筹网站纷纷成立。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点名时间”上线两年已接到七千多个项目提案,其中立项近千个,成功三百多个,单个筹资项目最高金额达一百多万元。“点名时间”项目的回报是实物或媒体内容,如项目产品、出版物或提供视频或者音乐的播放或者下载。
       网信金融CEO盛佳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网信金融旗下股权众筹平台“原始会”2013年12月28日正式上线以来,已拥有五百多个注册用户,已上线六十多个项目,完成融资达1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原始会上的一个光伏项目,这是由招商新能源集团旗下的港股上市公司——联合光伏发起的,拟在深圳前海新区建设一个小型太阳能发电站,计划通过众筹方式融资1000万元。资料显示,电站运营时间为20至25年,建成之后将是全球第一个兆瓦级分布式太阳能电站。
       分析人士认为,这一事件具有标志性的意义。意味着众筹是企业除了IPO、发债、贷款以外,可以尝试的一种融资方式。相比较而言,众筹比其他方式更为快捷和低成本。如果该项目融资效果良好,并且合规性得到认可,预计会有更多企业进行效仿。
       世界银行近日发布的《发展中国家众筹发展潜力报告》显示,目前,众筹模式已在全球45个国家成为数十亿美元的产业。预计到2025年,中国众筹行业市场规模可达500亿美元(约合三千多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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