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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5年27起“血头案”
作者:汲东野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2111  更新时间:2014/9/3 11:01:59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3种献血获利途径

       法治周末记者整理发现,“血头案”中的“血头”们主要有3种方式通过献血获利。

       一种是安排献血者假冒有需要的病人家属的身份资料去献血,献完后,血头收取病人数额不等的营养费,并将无偿献血证书交予病人家属。病人可凭无偿献血证书享受优先用血的权利。

       另一种是安排献血者和有需要的病人假冒朋友或亲戚身份进行互助献血。互助献血成功后,“血头”收取病人不等的营养费,并从中抽取中介费获利。

       第三种是帮助难以完成献血指标的单位完成指标。据上海两“血头”供述,组织卖血有着严格程序,一共分为4个步骤:

       “首先,通过网络或村镇宣传栏,获取献血指标等信息;之后,到偏僻地区散发“爱心献血”小广告,或利用 老乡、同事、朋友等社会关系,以“高价”招募卖血人员;第三步,制作假身份信息,冒充本村人士体检、抽血;最后,“血头”再与村委会有关负责人结算血款,牟取暴利。”

       通常,卖血者“每卖血400cc(即400立方厘米)可以获利800元”,每名献血者可获得1600元营养费,但“血头”只付给每人800元,剩余800元,由“血头”内部人员分获。

       据法治周末记者统计,400cc血液,不同地区的“血头”,根据组织卖血途径不同、当地营养费数量不同,获得纯收益从100元到800元不等。

       纵观这些落入法网的“血头”们,涉案团伙人数从1个到12个不等,多为4名成员以内的小团伙作案。不过,人数稍多的非法组织他人卖血团伙也并不鲜见。

       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在北京某知名三甲医院,盘踞着多个非法组织卖血团伙,逐楼层、分科室地把医院的外科大楼、内科大楼和病房楼“瓜分”;医院的护工、保洁员也参与其中,有的给犯罪分子提供门禁卡,有的帮忙拉活,从中收取好处费。

       像这样的团伙,内部多设有多个层级且分工明确。

       从职能上看,卖血团伙成员分为“砍单的”和“带队的”两种人。“砍单的”在医院内四处寻找需要用血的病人和病人家属。“带队的”,是指专门在社会上寻找有意卖血的人,把这些人带到医院或血液中心献血。

       根据多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一般情况下,400cc血液,卖价1000元,砍单的”挣走400元,“带队的”挣走200元,卖血者只能得到剩下的400元。

       记者总结,“血头”招揽卖血者的方式包括:通过互联网发帖、QQ群、熟人介绍、路边小广告等途径发布有偿献血信息,甚至有“血头”在劳务市场打着“招聘临时工”的幌子,实则招人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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