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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狗PK网易在线音乐版权领域再起波澜
作者:李含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2066  更新时间:2015/1/7 10:11:42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权利关系复杂需理清

    “像酷狗此次通过唱片公司、音乐权利人授权发起诉讼的方式,是在线音乐领域版权纠纷常见的维权方式。”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乔万里说。
    乔万里表示,由于音乐权利人比较分散,如果每个人都去主张权利的话,单个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太高,因此,往往会授权这些集成了大量歌曲的在线音乐平台去维权。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明认为,需要注意的是,酷狗音乐所起诉的,是基于自己所获得的独占许可使用权,即酷狗方面声称的相关音乐作品“独家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被侵犯,还是相关音乐作品的著作权被侵犯?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而这一点上的不同,也正是由于音乐作品上所承载的多项著作权、以及可能存在的复杂的授权情况造成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曹新明教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对于这种案件,要理清其中的权利归属以及授权情况,并不简单。
    “一部音乐作品,从创作完成来看,就拥有了词曲的著作权;在被演员表演之后,会产生表演者权;在被唱片公司录制成音像制品之后,又会产生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如果相关音乐作品的内容来自对其他作品的改编,还会存在原作品与演绎作品之间的关系;在线音乐网上传播时,又要注意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归属。所以说,一旦发生这种在线音乐版权侵权的问题,往往不仅仅是‘侵犯著作权’几个字能够简单概括的,十分复杂。”曹新明表示。
    对于此次酷狗音乐起诉网易云音乐一案,曹新明认为,至少要从三个方面去理清思路:“首先,网易云音乐上存在的相关音乐作品,是如何上传的,是否有网易云音乐自己上传,对于其侵权责任的认定有着很大的影响,关系到是否能够适用避风港原则。”
    “其次,酷狗方面获得了这些音乐作品的哪些权利,其主张是否适当;第三,网易云音乐对于相关音乐作品的利用,是否获得了相应的授权,并且相关权利的授予是否存在瑕疵,”曹新明说,“如果网易云音乐所获得授权的权利方,并无相关权利,比如某一歌曲的原权利人已经将相关权利独占授予了其他人,这时网易云音乐再从原权利人处获得授权,该授权就存在瑕疵,可能存在共同侵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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