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品证明”如何成了不能说的秘密?
法治周末记者 蔡长春
消费者质疑电商所售商品为非正品,电商反倒让消费者提供检测证明——在深圳消费者武强看来,这样的要求有些“过分”。
武强认为,即使排除消费者去送检的难度问题,当消费者提出质疑后,作为电商也应该首先对此自证清白,只要电商能够拿出相关正品证明展示给消费者,这一问题其实很容易就能得到解决。
可当武强因质疑在唯品会上买到的运动鞋为非正品、向唯品会索要相关正品证明时,没想到对方却以涉嫌暴露商业机密为由拒绝向其出示。
在武强提供的一份同唯品会客服人员进行沟通的电话录音中,该客服称,品牌授权只能给到其公司,但是不能给到消费者,因为这关乎到客户的商业机密。
中国律师协会消费者专业委员会主任、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友山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新消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知情权是消费者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唯品会的说法是不合理的。”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传炉律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唯品会出示正品证明是其应该履行的义务,正品证明是消费者所购商品应该具有质量凭证,不是所谓的商业机密,唯品会不能以此为借口拒绝出示正品证明。”
电子商务专业律师马红民也指出,根据新消法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相关规定,唯品会也有义务证明所售商品为正品。
朱传炉进一步表示,商家与消费者订立的是买卖合同,商家对所卖的商品质量瑕疵负有担保责任,一旦出现商品质量问题,产品质量的举证责任应该是商家而不是消费者,唯品会有义务证明自己所售的商品为正品。商家借口暴露商业机密不提供正品证明,是不履行其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的行为。
“如果担心所谓的商业机密泄露,商家其实可以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来证明商品的质量,第三方出具的报告更客观,结果也更能令消费者信服。”朱传炉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马红民还指出,唯品会也可以与消费者定立保密协议后,再向消费者出示证明文件。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向海龙表示,该事件中,消费者对唯品会所销售的产品质量存在疑义,在有相应证据反应其为非正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向卖方所在地的工商和质监部门投诉,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并依据行政监管机构执法文书作为证实其所销售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据。
“或者通过消费者或销售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申请要求消协依法履行职能,协助消费者委托具备鉴定资质的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向海龙进一步解释称。
此外,向海龙还表示,消费者就卖方违约、自身权益受损的纠纷诉讼至法院的,还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委托鉴定的方式,由专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由法院通过案件审理明确产品质量问题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向海龙介绍,在消费者依法向行政管理机构或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唯品会作为被告依法承担举证义务以证明其所销售的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针对唯品会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不提供相关证明的问题,在行政执法和司法诉讼中,这一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武强为化名)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