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
|
|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蒲晓磊
法治周末记者 赵晨熙
在辞职以前,周琳(化名)已经是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绫致公司)的一名区域经理。
周琳对记者说,就在辞职前不久,部分从公司离职的员工在查询社保缴费情况时得知,他们的社保并未被足额缴纳。在谈判后,这些员工与公司签订了补偿合同,此后,部分员工通过签订的合同拿到了补偿。周琳得知后,也向公司提出了查询社保缴纳情况的申请。
周琳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绫致公司员工的社保工作,是由人力资源部门的一名经理负责。“这个负责人告诉我,要想查询社保信息并获得补偿,必须是在离职以后。”周琳说。
周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名跟他们签订协议的负责人叫赵春廷(音)。随后,记者也从绫致公司方面获得证实,赵春廷确实在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离职时的赔偿工作等事宜。
离职以后,周琳与赵春廷签了一份“保密协议”。周琳告诉记者,这份盖有人力资源部公章的合同规定,除了少缴漏缴的社保,公司还补偿周琳加班等方面的费用。补偿金分三次到账,分别在今年的4、5、6月的月底支付。
但是,公司补偿给周琳的钱,仅在最初的4月30日到账一次后,就杳无音讯。
周琳赶到公司讨要说法的时候才发现,发生这种情况的并不只是她自己。
对此,绫致公司方面称,与员工签订合同的那名负责人突然失去联系,合同的签订是其个人行为,并不能代表公司。
对于公司的这种说法,周琳等人并不能接受。他们认为既然盖有公司的章,就说明公司已经认可了这种赔偿方案,公司现在的说法是推卸责任的表现。
北京汉坤律师事务所刘冬,是绫致公司委托的律师。刘冬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失踪的那名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公司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合同的签订情况。
刘冬告诉记者,他在与离职员工谈判时发现有一些不能理解的地方,“这些离职的员工称公司答应赔偿,但又拒绝提供这些合同的复印件。据我所知,涉及到的员工至少几十名,而他们索赔的金额多的有近两百万元,少的也有几十万元。”
但周琳却认为,她要求赔偿的金额看起来挺多,但其中包含了她工作十年的加班费、社保费、造成损失的补偿金等各项费用,“算起来,我的要求并不高”。
社保少缴疑云、巨额赔偿、负责人失联、合同纠纷……一环扣一环的剧情在不断上演。而事情的发展却早已远离了最初的起因——社保的缴纳,已经演变成了一场剪不断理还乱的劳动纠纷。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