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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手段升级 淘宝上的炒信新骗局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中国法宣网作者:蔡长春 点击数:1847 更新时间:2015/1/14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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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网络诈骗手段升级 淘宝上的炒信新骗局〗的最新评论:

    图为维权群里提供的图片,不法分子以“送卫衣、羽绒服”为诱饵。

           近日,多位消费者向法治周末记者爆料称,自己在双十二网购期间遭遇了诈骗,被骗金额从数千元到上万元不等。
           据了解,大多数消费者都是在所谓“帮助淘宝店铺‘炒信’就可以赚钱”的吸引下,参与了由某些商铺发起的购买商品确认收货后给好评的活动。
           一开始,对方在收到好评后会按照约定返款给消费者,消费者随后也会获得一些价值数十元左右的“奖励品”。
           可就是这桩看起来“你出钱我出力”的“合理交易”,却在双十二期间突发变故,对方迟迟不予返款,而消费者每单花费千元不等购买到的,也只剩一些低价卫衣、羽绒服等本该是“赠品”的东西。

           近千名受害者聚QQ

           在青岛打工的王萍(化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2014年11月下旬,她被莫名其妙地拉入了一个QQ群里,进群之后便看到了大量“给好评送赠品”的信息。
           将信将疑之下,王萍还是决定尝试一把。于是在12月10日,她便按照群内规定的流程拍下了一件衣服。
           很快王萍就收到了一件廉价衣服(就是所谓的“赠品”),确认收货并给出了好评。
           虽然当时还没有收到返款,但是看到群里不断有人在晒返款截图,王萍也就放松了警惕。而想着双十二期间这样的好事恐怕每年只有一次,王萍后来又陆续拍了几件衣服,这时她已经总共投入了10680元。
           商家发货还是一如既往地快捷,基本头天下单第二天就能到货,王萍也依旧在按照约定确认收货给好评。可每次当她跟QQ群主索要回款时,那位群主都声称双十二期间发货量太大,不得不延迟返款。
           “我就只好耐心去等,可万万没想到,最后等到的却是被踢出该群的消息提示。”王萍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被骗了。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王萍等人的遭遇并非个例。在一个名为“羽绒服卫衣维权群”的QQ群内,已经聚集了近千名类似的受害者,其中家庭主妇、学生占了较大的比例。

           “炒信”成行骗新手段

           “帮助淘宝店铺炒信早就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而如今它又开始被一些骗子盯上,并以炒信为幌子实施诈骗。”IT从业人士谢磊(化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谢磊一直在关注着此次骗局的后续维权行动。据他所了解到的情况来分析,行骗者应该早在2014年10月就开始了最初的运作,一开始,他们就像正常的“炒信”组织者一样,在消费者参与刷单并给出好评后,按时返款并给予一些“赠品”。
           “随着参与人数的增多与信任感的逐步建立,骗子便瞄准了‘双十二’促销的时机,开始了此次大规模的诈骗行动。”谢磊表示。
           于是便出现了后来的状况,一些消费者花费千元左右买到的,只不过是价值几十元不等的廉价卫衣或羽绒服等“赠品”。
           据谢磊介绍,目前这种新型的诈骗方式已经屡有出现,基本模式就是打着给淘宝店铺炒信送赠品的幌子行骗,最终不再返款而是卷款而逃。
           除了上述骗局之外,近日又有消息称,有消费者“兼职网络刷客买充值卡”被骗,目前已有12人被骗,总金额达22万元。虽然在具体操作方式上与此次骗局略有不同,但是在行骗手法上则基本如出一辙。

           淘宝也是“受害者”

           “骗子在淘宝平台上行骗,淘宝就应该为此承担赔偿责任!”事发后,众多消费者纷纷将维权的目光投向了作为平台方的淘宝。
           “炒信行为本就是淘宝平台所明确禁止的,消费者参与这种行为并因此被骗钱款,应当依法报案,第三方平台在此过程中也是受害者,不是侵权人不应承担责任。”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特约研究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张延来律师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
           北京薪评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韬律师认为,消费者明知自己的行为属于虚假交易,所购商品背后另有其他“赠品”,还继续购买,这种情况下其实是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此同平台之间的责任合同条款自然也是无效的。并且从炒信角度来看,淘宝同样也是受害的一方。
           “消费者‘炒信获利’的行为属于有意违规。”网上交易保障中心副主任乔聪军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如果淘宝能够证明没有故意不作为,很难认定需要担责。”
           此外,还有消费者认为,此次购买行为应该适用于新消法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原则,淘宝应该协助其进行退货退款。
           对此,张延来认为,“七天无理由退货”不受已经收货并且好评的影响,但是严格意义上讲,炒信行为本身能否认定为消费行为从而适用新消法是存在疑问的。
           “无理由退换货,是指对一般经营商家的规定义务。在这起案件中,淘宝只是交易平台,不是直接卖家,所以它本来就只有监督义务,没有直接退换货的义务。”乔聪军表示。
           乔聪军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淘宝可能的义务是风险告知和接受通知后的紧急处置,但它不是执法机构,所以只有配合警方的义务。
           法治周末记者就此致电淘宝,其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正在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如果被害人所在地警方不接受报案,我们会努力协调和推动已在办案的警方做全案串并处置”。

           案情出现新进展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维权群中的大部分消费者均不愿意回顾自己参与炒信的经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担心一旦炒信事实被认定,便无法正常进行维权。
           不过在张韬看来,炒信行为虽然会减轻消费者维权行为在道德层面上的分量,但是并不会抹杀其本身作为受害者的事实,消费者应该坦然面对现实,积极主动进行维权。
           “无论是否参与炒信,遭遇骗局后最合理的方式就是通过向公安报案的方式去追讨,法律保障其作为受害者的权利,这跟炒信行为本身不发生关联。”张延来也表示。
           据了解,目前已经有部分消费者成功报案,但也有部分消费者在报案过程中遭遇了障碍,如有些地区的警方就以涉案金额过低至今未予立案。法治周末记者还向中国消费者协会征询相关维权建议,不过截至发稿,对方并未对此进行回应。
           不过最近也传出一个好消息。1月6日,新浪微博认证为@余杭公安的博主发帖称,“在@平安阿里的大力协助和@广州网监的全力支持下,今天下午,余杭警方在广州某小区一举抓获以张英涛为首的5名犯罪嫌疑人,该5人涉嫌以‘刷单’为由头实施诈骗,受害人数众多。近日,犯罪嫌疑人将被押解回杭进一步审查。后续情况待报”。
           张延来认为,最好的防范方法就是不要试图通过参与类似非法或违背诚信的活动获益,贪婪是受骗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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