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河南讯(通讯员 建艳灵 张薇)“没想到你们把关这么严,这么认真负责,真是实实在在的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真的很感谢”。拿着灵宝市公证处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的王大娘高兴的说。
近日,家住灵宝市区的王先生,准备购买市区内的一套二手房,在向公证处提交的证明材料中,细心的公证处办证人员发现房屋所有权人是王先生的母亲王大娘,但提供的房产证所有权共有人是两个人,且与前来办理的人名不符。公证处办证人员详细询问了双方当事人,最后得知王大娘原来的老伴已去世系再婚,婚前有三个子女,与现在的老伴婚后无子女,房产证系与前夫在世时办理。得知详细情况后,公证处办证人员考虑到继承权公证世对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处理,尤其涉及到房产问题,如有差池极易引发家庭纠纷,不利于基层的稳定,遗漏继承人或对遗产继承审查不严,可能导致当事人的矛盾激化,当事人因此事陷入长年累月的诉讼和信访投诉。
公证处办证人员遂告知王先生因为该房屋是遗产已发生继承,如果王大娘现在出售该房屋,须征得其三个女同意放弃继承,王大娘这才明白了二手房买卖不是简单签个合同那么简单。随后王大娘按照要求向公证处提供了亲属状况的证明信及其他相关材料。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后,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对其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多次核实,按照继承权公证的程序和规定,为王大娘办理了继承权公证。多年来,灵宝市公证处在办证过程中始终牢记“减少诉讼,防止纠纷”,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一心一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伸手当事人好评,树立了社会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