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贵州讯(通讯员 龚庆波、姚华)2013年12月2日,遵义县县城南白镇万寿广场人流如潮,交通安全宣传横幅迎风飘扬,“遵义县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大型背景墙鲜艳夺目。
12月2日10时,遵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万寿广场为主会场,拉开了全县开展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的帷幕。
遵义县人大副主任刘承杰、县政府副县长牟明灯、县政协副主席蒋文欢、县政府办副主任罗群昌、县文明办、公安局、教科局、安监局、交通局、文广局、城建局等部门领导出席了活动。
遵义县公安局、县运管所、交警大队、交通安全志愿者、交通安全宣传员、驾校学员、运输企业、学生代表、群众等1000余人参加了主题活动。
此次“122”宣传活动由遵义县委、县政府主办,遵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承办并获得县政府拨付5万元专项经费;县政府还出面协调县文明办、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认真对照上级活动方案,制定遵义县“122”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遵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大队长陈万模为组长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宣传活动,全力以赴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
12月2日9时,遵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面在南白镇万寿广场摆放大型展板10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一面在主会场的大型LED屏幕上滚动显示“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打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战”和“扎实做好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标语,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公益片和视频。同志在万寿广场悬挂“车道人道各行其道,文明出行安全可靠”、“道路通行见形象,红绿灯前看修养”等13幅宣传标语,2座大型彩虹门巍然矗立在出席台上。
12月2日10时,遵义县政府办副主任罗群昌主持活动仪式。
遵义县文明办领导发表讲话;
遵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陈万模引领参会人员进行文明交通宣誓;
遵义县政府副县长牟明灯发表热情洋溢的重要讲话,宣布“遵义县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始。
遵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展示警容警姿《一二三四歌》,接着表演了交通指挥手势。
遵义县第二小学师生进行了交通安全文艺表演《小交警韵律操》和《墨韵交通》;
参会领导向表演的同学们赠送了交警制作的带有反光标识的交通安全小书包;
领导们带头在“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宣传布上进行千人签名活动;
在场群众表演了热情欢快的腰鼓。
遵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分发了4万份“倡导三不”、“拒绝三无”、“抵制三超一疲劳”宣传DM单;依托出租车、营运客车“交通安全流动宣传车”,通过粘贴“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交通法规记心中,人身安全在手中”车身贴标语400份。
此次122主题宣传活动,主会场约1500人参加,各责任区队交警分会场约9000人参加。
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120人次、警车25辆次,摆放宣传展板10块、发放宣传资料125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3幅、粘贴宣传标语600份(出租车和营运车400份、各宣传阵地200份)、播放交通公益片860场次(全县40块LED共播放700余次、遵义县电视台播放160余次)、赠送带有反光标识的交通安全小书包200个,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800人次、受教育群众达万余人,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掀起了巨大的交通安全宣传热潮。
遵义县如火如荼举行的122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旨在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主动摒弃“六大交通陋习”,自觉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公安部123、124号令实施情况、贵州省公安厅二十一条便民利民措施,围绕“全国交通安全日”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大力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让群众共同参与到文明交通行动中,不折不扣实现了此次活动的预期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