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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不服村干部出具的证明,殴打村干部被拘留
作者:龚庆波  文章来源:贵州频道  点击数858  更新时间:2013/12/18 11:25:02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讯网贵州讯(通讯员 龚庆波) 2013年12月16日,遵义县公安局松林派出所传唤陈某,依法查处一起当地村民殴打村委会干部的案件。

    12月14日20时许,松林镇干堰村干部张某某向松林派出所报警:下午三点过钟,他因为向法院出具证明被干堰的村民陈某殴打,要求处理。

    松林派出所所长龚庆波、教导员谢洪带领副所长伍良林和民警何文品在认真细致调查的基础上,12月16日依法传唤了陈某。

    据悉:2012年5月初,遵义县松林镇干堰村村民陈某与一名重庆女孩相识,认真刚刚15天匆匆忙忙领取了结婚证。

    婚后,陈某生活在偏僻的贵州省遵义县,重庆女孩生活在繁华喧嚣的大都市,双方天各一方没有共同居住,更谈不上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关心和爱护的义务。

    今年7月重庆女孩基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夫妻没有感情向遵义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重庆女孩起诉离婚后的一天,一个律师拨通了松林镇干堰村干部张某某的电话,要求张某某出具陈某相关情况的证明,张某某简单了解后向自称“律师”的人出具了陈某父母双亡,只有祖父、祖母在家,陈某本人也流出遵义无法联系的证明。

    今年12月1日,重庆市某县人民法院通知陈某去领取离婚判决书。

    12月8日,陈某到重庆市某县人民法院的民庭领取了与重庆女孩的离婚判决书,惊讶地发现正是因为松林镇干堰村委会出具的那一份证明最终导致该案被移送重庆市某县人民法院审理,陈某为此耿耿于怀。

    2013年12月14日下午三、四点钟,陈某在祖父、祖母的陪同下到松林镇干堰村委会去问一下为什么要出具那样不符合事实的证明?

    张某某直言不讳承认出具了证明,陈某的父亲好几年前被山火烧死,但他的母亲直至今日还在广东打工呀;陈某虽然在遵义市跑出租汽车谋生,但是每个星期都回到干堰村看望年迈的祖父、祖母呀,凭什么出具证明说他的父母双亡,又凭什么说他流出遵义无法联系呢?!

    陈某端起玻璃杯把茶水朝张某某怒不可遏地泼去;张某某还没有反应过来之际,陈某又把这个玻璃杯砸向张某某的头部;陈某还提着一棵塑料独凳站在炉子上准备打张某某,幸好被在场的干堰村委会干部拖倒,但是张某某的头部还是因为挨打被缝了四针。

    目前,陈某(男,1989年出生,家住贵州省遵义县松林镇干堰村)因涉嫌殴打他人已被该局治安拘留7日,并处治安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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