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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台新规定优秀村干部可报考乡镇公务员
作者:黄永礼  文章来源:中国机构网  点击数789  更新时间:2008/11/14 10:01:0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近日,经安徽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部署启动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试点工作。

  据介绍,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是我省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组织人事工作创新的一项具体举措,有利于激励农村基层干部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基层建功立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利于拓展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的来源渠道,改善结构,增强工作活力,为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此次试点工作在亳州、蚌埠、六安、巢湖、宣城五市进行,计划招录68人。报考对象为任职3年以上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在报考条件上,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对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学历、年龄适当放宽。

  目前,经过报名和严格审核,五市共计578人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其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326人,村委会主任270人(书记主任一人兼18人),党员577人,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182人,占31.5%。招录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笔试面试拟于本月中旬至12月上旬进行,整个招录工作预计于明年1月底结束。优秀村干部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后,将安排在直接与农民群众联系、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岗位上,原则上要在乡镇机关工作5年以上。(黄永礼)

   来源: 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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