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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实施酒类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制度
作者:杨至爱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87  更新时间:2008/6/25 10:01:3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枝江市实施酒类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制度
    年内目标 两个100% 一个70%

  法讯网.湖北讯(通讯员 杨至爱 向雄) 6月23日,位于枝江市团结路中段鑫逢缘超市的老板冯传金携带《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到该市经济商务局申请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并及时领取备案登记编号为420511200045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冯传金是枝江市第57位申请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的酒类批发和零售经营者。
  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按照宜昌市商务局、宜昌市酒类流通管理局《关于全面启动酒类流通管理的通知》(宜商贸[2008]34号)精神,从6月1日起枝江市酒类经营者开始向该市经济商务局申请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标志枝江市全面启动酒类流通管理,实施酒类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制度。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面实施”的原则,枝江市经济商务局明确工作目标,找准管理着力点。通过酒类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制度的全面启动实施,推动酒类流通管理走上正轨。年内酒类流通管理的工作目标为:实现生产经营厂家备案率100%、批发商(批零兼营)备案登记及随附单使用率100%、零售网点备案率及台账建立面达到70%的管理目标,确保广大消费者饮用“放心酒”。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建立酒类流通备案制;建立酒类商品溯源制,在流通环节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该单附随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贷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建立酒类商品检验制,对散装白酒实行不定期的抽检,定点贴标,确保酒类商品的质量。建立经济商务(酒类流通管理)、工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物价、公安等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抓好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酒类制假贩假。将酒类流通管理执法队伍的职责归并到市经济商务局执法大队,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计划在9月份开展为期30天的打击假冒商标(商品)的专项行动。
  据悉,为使这一工作顺利开展,枝江市经济商务局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学习先进经验,立足基层,打好基础,为全面启动酒类备案登记和随附单推广使用工作创造条件。从4月份开始,开展酒类批发商资质认定,组织酒类经营者参加宜昌市商务局酒类流通管理培训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使经营者人人知法,按章办证,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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