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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加大廉租房监管 126户违规骗保户被取消保障
文章来源:广西新闻网 中国法宣网作者:唐正芳 点击数:1978 更新时间:2010/5/7 文章录入:彭澎    责任编辑:彭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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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南宁加大廉租房监管 126户违规骗保户被取消保障〗的最新评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财政部近日发出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见本报5月5日15版),南宁市对廉租住房的监管情况如何?5月6日,记者采访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住房局)获悉,今年以来,住房局通过年审和抽查等动态监管,发现126户廉租住户违规骗保,已对他们做出了取消保障处理。

    今年已查处126户违规骗保户

    据南宁市住房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介绍,南宁市对住房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保障户每年主动重新申请一次,接受核查,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家庭收入及住房面积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这就是“定期审核制度”。除此之外,南宁市住房局还有一个常用的监管方式就是抽查。

    截至4月30日,房产部门收到的廉租住户年审登记表共计1648户,已经审核了1177户。其中有16户已经不符合保障标准:有9户在他处有房产,有3户人均收入超过南宁市政府规定的标准,有2户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还有2户自动放弃廉租住房。

    另外,年审中还查出违规骗保的家庭共126户,其中1户是明知年龄条件不符合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却伪造年龄;有3户家庭年收入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有7户原来申请了现在还申请的,属于重复申请;有106户是在他处已经有了房产的;还有9户更加过分,自身有铺面经营的。目前已取消这126户家庭的保障资格。

    去年查出305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

    南宁市住房局有关科室负责人说,一直以来南宁市都非常重视廉租住房的监管工作,比如2009年通过抽查及年审的方式,共查出了305户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

    据介绍,参加年审的家庭须填写一份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如实填写家庭人口数、住房和收入情况。同时须提交户口薄、身份证、低保证和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等资料。

    不管是年审还是抽查,不可缺少的一个方法是入户调查。这个调查组由各个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组成。虽然居委会对本辖区居民的生活状况是最了解的,但每次入户仍然会问“每个月的收入有多少”这个问题,同时还会对所住房屋的装修装饰程度、家具的摆设、家电的添置等情况作全面了解,最后写出一份调查报告。房产部门根据调查报告,对一些变化较大的,比如全新装修或添置了大型家电的再入户进行核实。

    按照要求,社区居委会负责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开展入户调查,入户调查率100%,并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住房局对上报的登记表进行审核后,还要将通过审核的名单在媒体或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家庭才能确认为续保家庭。

    不年审视为放弃廉租保障资格

    据统计,2010年将有6058户廉租住房保障户需要接受年审。但到4月30日,房产部门收到的廉租住户年审登记表只有1648户,还有约3/4的年审家庭没有到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办理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

    按照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必须接受户籍所在地社区的管理,并且要在年审期间主动到户口所在社区进行年审登记。如果不进行年审登记的,视为主动放弃廉租保障资格。

    南宁市住房局有关科室负责人说,他们在5月4日的南国早报上发布了《关于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年度审核的通告》,要求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在取得廉租住房保障满1年之日起的2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申报家产人口、收入及住房情况,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审核的,将停止保障。

    对于今年收到的年审登记表少的原因,该负责人分析有三:一些家庭不知道有年审的事;二是有的家产收入比以前高了,已超过了政府规定的标准,不符合保障条件了,但仍抱着侥幸的心理想继续享受保障;三是认为送年审材料比较麻烦。该负责人希望通过本报转告年审家庭:请尽快办理年审手续,也可打电话到0771-488181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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