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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政府违法征地系列报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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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干预司法 被征地农民状告无门
桂林政府违法征地系列报道(六)
雁山区柘木镇大龙门村征地调查
法讯网联动记者 彭 丽 李常宁
1月8日早上九时,记者到桂林市雁山区柘木镇大龙门村进行调查。大龙门村由10个生产小组组成,约2000人的村庄人均耕地0.7亩。桂林市政府以2006年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之名征用该村838.14亩土地,土地补偿标准按菜地、水田、旱地三类进行补偿分别是8.2万\亩、4.1万\亩、2.7万\亩。
“我家3亩土地只赔偿了6万多元,这些钱根本无法维持生活。”村民黄九代对记者说,他丈夫已去世,只有一个年幼的儿子,儿子在征地中理论也被公安局拘留过。
未批先征 实际面积出入大
“征地前村民并不知情,也没有看见召开任何的村民会议”,雁山区大龙门村村民在被闲置4年长满杂草的菜地上说,4年来,村民为了保住这800多亩土地,不断上访,在上访不断被抓中说理,至今土地仍没有回到村民手里。
十余村民带记者到该村被闲置的土地里调查。在该村通往蒋家渡村的道路上,道路已被该区政府用铲车把路挖断,原是特级蔬菜地的土地上长满有一人高的杂草,大片大片的菜地被非法采沙者采完沙后从别的地方拉砖块石头回来填埋。“村道路是通往镇中学,小孩从村道去上学比较方便,现在道路被毁灭了,上学得绕远了”。
村民反映,该区政府在征地后就动用推土机、铲车把菜地的水利设施一一破环,后来村民在地里自挖水泵取水种菜,在深夜时,数十水泵也被全部破坏。
一路沿着村道往被征地范围内走,在不远处,村民指着一块蓝色底红色字体的牌子对记者说,这些牌子是2009年10月份立的,也不知道是谁立的。在一草丛处,记者看见一木牌上写着“严禁在被征地内再耕种,落款日期为2009年10月20日”牌子上并未有单位名称。“以前很多这样的小牌牌的,村民看见后都把它们拔掉了。”
在一深坑中,村民指着一个长宽深约两米的坑对记者说,这些地被村委私自卖给外村人挖沙,一车沙子卖800元。
“我们都不知道政府实际征用我们都少土地,省政府的审批还没下来,市政府就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了”。村民反映,
村民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由桂林市国土资源局2006年10月18日签发的《桂林市征收柘木镇龙门卫家渡柘木村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大龙门村征地55.876公顷(折合838.14亩),蒋家渡村16.64公顷(折合249.6亩),柘木村14.549公顷(折合218.235亩)。
2006年桂林市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在大龙门村到底征用了多少土地?土地是否是未利用地?
从2006年11月2日的桂政土批函【2006】86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桂林市2006年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中,记者看到该批复中明确表明:同意将桂林市雁山区柘木镇柘木村委柘木村、龙门村委大龙门村、卫家渡村委蒋家渡村的集体用地8.2458公顷(旱地0.2772公顷、园地6.8422公顷、农村道路0.5134公顷、养殖水面0.3870公顷、农田水利用地0.226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上述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未利用地61.1938公顷,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69.4396公顷,作为桂林市2006年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村民拿着两份文件对记者说,将《征地方案》与桂政土批函【2006】86号文对比,明显地看出征地中存在着蹊跷,桂林市政府以龙门村的800多亩土地以未利用地审报自治区政府。记者从征地补偿方案中上仔细地看到关于三村的征收地类有菜地、水田、旱地、鱼塘、果园,并不是未利用地。
奖金、旅游利诱签字小组长 村民护地说理被抓捕
2006年12月底,时任市长张秀隆以开会的名义到大龙门村召开村民大会,大会召集了各组小组长及村民代表,签字者可每人等到1万元奖金,并组织到海南去旅游。
此后村民不断上访,这800余亩土地以少报多征、改变土地性质上报自获自治区批复后一直未用于城市建设,而是一直荒废着。
此后,村委再次到村里找村民代表签字,游说村民代表一签字就奖励1万元,与此同时在村里散步谣言,说梁红兵已签字并领了十几万元。“村里很多小伙子上去说情,都被抓了,一个上了年纪的老阿婆看不过去上去讲理也被推倒在地上。”
2008年1元5日上午9:30分,村民莫安付要去买菜,刚走到桂磨公路上,两辆白色面包车朝他前后驶来,其中一辆面包车在他面前停下下来三四个人,二话不说把他抓到车上,把他带到派出所扣押起来,让他跪在地上。
“早上8点多的时候,村委主任叫我召集我们组的代表开卖地会议,说我召集来之后,给我两三万好处费,我没有同意。”任第9小组组长的莫安付对记者说,事隔一小时后因他不配合征地工作,所以在去买菜的路上被抓到派出所。
(图为美丽漓江风景边上的"风景")
此外,莫安付对记者说,一次他在被征地内种大白菜,看见村委干部带人来买地。村委干部对正在种白菜的莫安付说在被征地内种菜是违法行为,并再次劝莫安付签字并承诺给好处费四五万。
“看见梁红兵被抓,我上去理论,也被抓了”村民黄辉拿出《桂林市公安局雁山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说道。《处罚决定书》中说,黄辉到石灰洲内两次强行阻拦雁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刘梦华驾驶的警车,致使该警车无法通行达20分钟。
关于用地面积超过批复征地面积的问题。该局答复:桂林市2006年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最终丈量登记补偿的面积大龙门村是842.618亩,比实际批复多141,644亩,蒋家渡村最终丈量登记补偿的面积是262.399亩,比实际批复多25.555亩,柘木村最终丈量登记补偿的面积是218.244亩,比实际批复多114.468亩。三村实际丈量登记补偿的面积比实际用地批复多出281.667亩。
造成多出的主要原因是:1、应村集体的强烈要求,对征地红线范围外到漓江岸边的绿化地、河堤用地,也进行了丈量补偿。这部分土地面积为242.877亩,实际量而未用,仍维持原土地原状。根据村民小组和村民代表的请求,对红线范围外的一部分不好管理和耕种的边角地进行丈量。这部分土地面积为38.79亩。因而不存在村民所反映的在报批和实际征地的数据上欺上瞒下的做法。
在地类认定与实际不符的问题上,该局表示:桂政土批函[20006]86号文中征收的未利用地61.1938公顷,包括蒋家渡村16.5193公顷,龙门村44.5501公顷和柘木村0.1244公顷,其中龙门村的44.5501公顷(折合668.25亩)位于漓江边石灰洲。上世纪八十年代市政府增在经地开办过砂砖厂。而且该地早在多年前就被当地非法采砂般挖得面目全非,根本就不能种植。由于少数村民偷采河沙行为,进一步造成了土地的荒芜。但实际工作中,对大龙门村石灰州44.5501公顷未利用地的认定,是依据现场踏勘核实,并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村组长、村委会及村委主任盖章签字认可的结果。在具体征地补偿过程中,考虑到龙门村村民的实际困难,补偿标准是按村民实际承包的土地面积,参照菜地价格给予补偿。
此后,村民就桂林市国土资源局的信访答复不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申请复查。
关于征地类补偿的问题,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复查答复:应以土地利用现状图确定地类为依据。该批次所征收的集体土地,批前作为土地开垦项目,用于“占一补一”,且已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组织验收,桂林国土资源局仍以未利用地类报批,与实际情况不符合。
另外,村民向记者反映,大龙门村村支书莫船妹至今六十多岁,在该村当了三十多年的村支书,每次选举均用钱来拉选票;有9处房产,在桂林市里有别墅,村里另外有5处房子,现在与人合伙在村里准备开发农庄。
政府在征地时,所征土地是长方形的一整块地,保留了河边一块长条形的绿化用地没有征用,另外还有一户村民的果园,只征用了一部分。但征地后,村民普遍反映剩下的边角土地太零碎,面积太小不好耕作,建议政府全部征用,政府处于人性化考虑,最后还是采纳了村民的意见,这多出的141.644亩土地就是这些零碎边角地的总和,总的来说,政府考虑到农民的难处,这还是帮了他们的忙。
政府不存在把耕地良田当作荒地的事实。对此,赵海强认为村民不了解国家补偿农民土地的政策。大龙门村作为桂林蔬菜供应基地已经有多年历史,这是不可否认的,政府也不会把这块良田当作荒地来征用。当时政府在征地时,是符合一切法律法规的,土地赔偿也是按照国家标准来进行。但是村民们普遍认为土地赔偿过低。其实这是他们不了解国家土地赔偿政策。
开发商购买这块土地,农民们认为全部都是作为土地赔偿,但其实这笔钱,一部分是作为农民土地赔偿,另外一部分是要上缴政府的,但农民们对政策不了解,区政府工作人员做了很多工作,但他们都听不进去。
村委干部应该不存在倒卖土地的行为。“这些村委干部也很不容易,应该来说他们是不可能存在非法倒卖土地的行为,去信访局的农民写过很多次信了,我都知道是谁写的。”赵海强说,村民反映村委干部倒卖土地是有原因的,是村子换了村委,他们作为前一任村委,就商量好不听现任村委的话,要对着干,其实还是为了钱。
对于村委书记莫船妹购置多处房产的问题,赵海强表示不是很了解,说知道这个人,这是老党员了,在群众中口碑很好的。并表明在征地过程中不存在暴力执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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