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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七名官员因工作失职、不作为受处分
作者:陆征  文章来源:保定晚报  点击数8908  更新时间:2016/4/21 18:23:42  文章录入:李堂平  责任编辑:news

    昨日,保定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专项行动5起典型问题。

1、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局长齐志刚(副县),大马坊乡党委委员、副乡长赵东超工作失职问题

    赵东超任人劳局科员期间,在接收、审查王微《干部人事档案》过程中工作不认真、不细致,没有依法依规办理公务等失职问题,应承担直接责任。齐志刚身为局长,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构成失职行为。经中共保定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齐志刚党内警告处分。经高新区党工委、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赵东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竞秀区原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局长刘凤刚用公款旅游问题

    刘凤刚借培训之名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到海南三亚旅游,总费用29147元,在单位报销,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经竞秀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凤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安国市北段村乡宣传委员(分管环保工作)王挺烈不作为问题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期间,北段村乡中照村北口通往北都村的公路两侧垃圾占道、焚烧垃圾,黄台村东口通往田间的砖道两侧垃圾占道。王挺烈作为环保工作主管领导,工作滞后。经安国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挺烈党内警告处分。

4、蠡县辛兴镇副科级组织员王章利、辛兴环保所副所长和建军工作失职问题

    省环保厅抽查水样发现辛兴绒毛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大肠菌群数、COD、漂浮物超标,王章利身为分管辛兴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委员会领导,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建军存在监管不力问题,负直接责任。经蠡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章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蠡县环保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和建军行政记过处分。

5、易县政务服务中心效能室主任赵玉涛工作失管失察问题

    省“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暗访督导组在政务服务中心暗访时,发现政务服务中心部分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玩手机,赵玉涛身为政务服务中心效能室主任,疏于管理。经易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赵玉涛党内警告处分。(记者 陆征 通讯员 王丽霞)

(保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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