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会芳)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近期将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版本的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自3月20日起,机动车使用原来的号牌业务条件将发生重大变化,即由使用满2年提高到满3年,并且仅限新车,二手车将无法使用原来的号牌。
目前,在石市更换机动车,如果想保留原来的号牌,原来的号牌使用满2年即可,不限制是新车还是二手车。按照上级相关部署,自2017年3月20日起停止执行河北省关于“二手车可以使用原号”及“使用满两年可以保留原来的号牌”的个性化号牌服务措施。
条件变更后,申请使用原来的机动车号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3年以上;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有关当事人的权益,交管部门对3月20日前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业务,且符合原来规定的,在4月19日前可按照我省原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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