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唐山检察”消息 河北唐山高新区检察院依法对冒充雄安新区公安局长进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都某某批准逮捕。 经审查,2017年5月至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都某某身着假警服、携假警官证冒充即将上任的河北省雄安新区公安局局长,在唐山市高新区先后两次骗取被害人卢某某人民币共计十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都某某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目前,都某某已被逮捕,该案侦查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原标题:高新区检察院依法从快批捕 “冒充雄安新区公安领导诈骗案”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