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旧城改造和拆迁难目前在我国是一种普遍现象。这个问题,往往使政府部门陷入两难的境地:不拆迁,城市环境、交通条件无法改善,群众生活质量无法提高,甚至许多重点工程建设无法如期进行;硬性拆迁,则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干群关系受损,政府形象受损,甚至影响到社会的安定稳定。就针对这些问题而言,党中央、国务院曾高度重视,并多次开会要求各级政府在这一问题上处理好干群关系,保持和谐稳定的发展。然而,近日发生在河北省邢台市李演庄,旧城改造拆迁中引起的一些列风波不得不令我们反思。 居民:我们想按《村民组织法》行使权利 2009年5月中旬,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李演庄社区居委会公布了两套旧村改造方案,分别是板式楼和点式楼,并将这两套方案的立体彩图张贴在社区公开栏里,让居民进行选择。对这项惠民工程,社区居民都非常拥护。之后,由居委会组织,桥西区政府和中华路办事处领导参加的旧村改造动员大会在社区召开。
旧村改造指挥部名单里竟没有居民代表
同年6月6日,社区居民按照中华路办事处和居委会的要求,每15户为一组,每组选出一名群众代表,共选出33名居民为旧村改造代表。6月8日,桥西区政府中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成伟、李演庄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李亚斌和居委会主任李如林组织召开了33名旧村改造代表会。成副主任在这次会议上明确了两点:1、要求在下次开会时再从这33名旧村改造代表中选出4—5人作为代表;2、代表的主要任务是全程跟踪、监督社区居委会和开发商商谈有关旧村改造事宜及与开发商签订协议等事项,为村民争取最大利益。之后,中华路办事处副主任成伟和两名政府工作人员及社区居委会再次召开了33名旧村改造代表会。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出了7名代表,办事处成副主任再次强调了这7名旧村改造代表的职责。 随着情形的发展,居民们才慢慢发现所谓选举旧村改造代表,只不过是居委会为了遮人耳目演给社区全体居民的一场“戏”罢了。 7名旧村改造代表产生后,为了尽快进行工作,他们及时与居委会进行沟通。令这7名代表万万意想不到的是,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李亚斌和居委会主任李如林却告知,居委会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并且是采光、通风不好的点式楼,但却不将合同内容予以公布。 为维护广大村民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33名旧村改造代表自行进行民意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居民户对居委会的做法持反对意见,更不同意改造成点式楼。无奈,社区居民逐级向办事处、桥西区、邢台市有关部门进行反映,但均未解决。
绝大多数居民户对居委会的做法持反对意见的签名
在此情况下,村民代表将情况向河北省信访局进行了反映。省信访局领导非常重视,于8月17日通知桥西区政法委书记陈铭皋、信访局局长张大虎、中华路办事处书记范会平、副主任成伟、李演庄社区支部书记李亚斌以及居民代表4人到省信访局接受调查。省信访局领导明确指出了李演庄在旧村改造中存在的错误,责令桥西区按照《村民组织法》组织实施旧村改造。 2009年10月27日,桥西区政法委书记陈铭皋、信访局局长张大虎在省信访局当着有关领导的面向居民代表表示,三日内将居民代表所反映的问题解决好。至今四个多月过去了,问题不但未得到解决,反而愈演愈烈。 现状:拆迁过程中村民多次遭到威胁和挨打 郭和平1日主持召开李演庄旧村改造调度会时强调:一是要肯定成绩,坚定信心。李演庄旧村改造工作虽然起步晚,但在较短的时间内拆除了大部分房屋,现在已到了攻坚阶段,中华办和村双委班子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强力推进。二是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村双委班子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分包到户,明确到人,在拆迁过程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态度,切实做到一碗水端平。三是区直有关部门要对旧村改造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结合部门职能积极支持旧村改造工作。四是要发展壮大集体资产。要依托城中村改造,积极引进大型现代商贸业、服务业,培育经济发展新亮点;依托旧村改造积极为群众寻找就业门路,帮助群众实现就业。(政府办、中华街道)。这条消息是我们在桥西区政府网站上看到的,是邢台市桥西区郭和平区长的讲话。然而,在拆迁实施过程中又是怎么做的呢?
加盖居民委员会公章的拆迁通知
据邢台市桥西区李演庄村民反映,2010年4月1号上午,有中华路办事处、李演庄社区居委会、开发商及二三十个不认识的社会闲杂人员在李演庄村的“家庙”前开了一个拆迁现场会。自此,这些人便吃住在李演庄。居民多次受到威胁,有的还遭到毒打。
被雇佣的社会闲杂人员
这次会议结束之后,由村里的副书记带领了十六七个人进行挨家挨户进行做拆迁“工作”。当日上午十点左右,他们走进了已有八十多岁的邓玉珍老人家里。据邓大妈回忆,这些人到家中之后,就叫她搬出,如不及时搬出,就是抬也要将她抬出去。 由于居民居住环境恶劣,致使李李演庄一部分居民吃饭成了问题,他们便自行组织在一起,共用一口大锅做饭。四月三号下午,村民李明路发现大家做饭的炉灶被弄坏了!就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随后,李明路便受到了一些不明身份的社会闲散人员的威胁。晚饭之后七点左右,李明路回到家门口,突然间就遭到十多个人的毒打,其妹夫听到之后上前理论也被毒打。无奈之下,李明路又一次报警。 经李明路指认,公安机关现场带走了几个参与打架的人员。随后在社区居民的护送下李明路被送往了邢台市第三医院进行治疗,由于伤情严重于当晚住院。在住院的这些日子里,经常有人到医院进行威胁和骚扰!家里人由于怕再惹祸端,在病情没有完全好转的情况下便提前出院。现如今只能在家中慢慢静养。 2010年4月11日上午十点左右,李演庄居民李建勇的媳妇被叫到“家庙”谈话,居委会副书记韩来印告诉她十二号之前要拆房,要求他们家立即搬迁。随后,李建勇的媳妇回驳村里说,土地证、房产证都在我手里,凭啥拆我的房子?
被打伤的李演庄居民李建勇
被打伤的居民李建勇之妻
据李建勇回忆,自媳妇回到家中之后,他们便不断遭到威胁。十三号凌晨两点突然有人砸自己家的玻璃,李建勇夫妻听到及时起床,当打开屋门时发现,院里及房顶上站有四五十个人,院里也有四、五人,大门处也有人,李建勇夫妇被这伙人毒打后打,即被抬了出去,紧接着这些人便强行拆迁,把电视机及家里财产全部压在屋里。 原因:旧城拆迁改造本是好事为何村民不买账 旧村改造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为何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呢?据居民们讲,李演庄居委会虽宣布已经跟开发商达成协议,要求居民进行拆迁。这份协议33名代表不知道内容,广大居民更不知道内容。居民代表要求公布合同内容遭到拒绝。由于对拆迁的具体办法不了解,广大居民拒绝交出土地证和房产证,2009年11月8日,居委会便开始用建筑垃圾堵塞主要路段和居民家门口。 需要特别提到的是,2009年7月20日,中华路办事处成伟副主任和李演庄居委会李如林主任在居民代表的强烈要求下,虽写下了 “关于李演庄社区共建设施,自即日起未经老百姓同意的我负责(个人同意拆除的除外、自家房屋)”的书面承诺,并亲自签字后还分别加盖了办事处、居委会的公章,但却是废纸一张。如今,集体建筑(临街门市房、宾馆等)已全部拆完,而补偿款却丝毫未向村民公开。
街道办副主任成伟与居委会主任李如林写的书面承诺
面对这次拆迁,李演庄的居民们认为,在李演庄社区改造中,主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李演庄改造开发方案未通过群众代表同意,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居委会跟开发商的协议始终没有公开,更未经过村民大会通过,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李演庄的旧村改造转换依据,改造建设规划等等至今没有公布。是改造还是开发等相关性质至今没有明确;在没有跟居民达成任何协议情况下,采取非常手段进行强行拆迁。居民尤其怀疑有人借这次旧村改造之名,行官商勾结、中饱私囊之实。 律师: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方可进行危房改造 关于李演庄这次旧城改造拆迁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咨询了北京市信诚律师事务所张宏亮律师。张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因危旧房改造需要征收房屋的,提出了特别的要求,未达到90%被征收人同意的,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征求意见稿规定,因危旧房改造需要征收房屋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组织有关部门论证的基础上,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进行危旧房改造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未达到90%被征收人同意的,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及时公布。 对于因危旧房改造需要征收房屋的补偿,征求意见稿也特别提出,此类补偿方案在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前,还应当征得2/3以上被征收人的同意。 张律师明确告诉记者,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有关单位从事征收补偿与搬迁具体工作的,应当加强对受委托单位的监督,并对其实施的征收补偿与搬迁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房屋征收部门及其委托的单位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实施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搬迁。 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及其委托实施征收补偿与搬迁的单位,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搬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城市拆迁不仅关系民生,更关系国计,关系稳定,绝不容小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是我国新一届党和政府的施政方针。我们已经看到,无数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问题已经受到中央重视,正在得到解决。所幸的是,百姓的呼声已经引起决策层高度重视。国务院领导要求,对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必须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严格依法办事,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要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拆迁规模,规范审批程序,落实补偿安置政策,强化监督检查。哪么对于发生在河北省邢台市李演庄因拆迁又是怎么做的呢?我们拭目以待。对于本事件的进展我们将继续关注。(智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