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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通许县一个微弱的呼喊:谁还我健康还我公道
我是河南省通许县人,河南南阳医专毕业学生。是农民家的孩子。我和弟弟从小就是妈妈一人把我们抚养成人。妈妈为了我和弟弟不在受苦,让我们上学妈妈吃尽了苦。好不容易到了我即将毕业 回报妈妈时却被通许县政府的工作人员一场人为的车祸把这美好的一切化为泡影。
2008年11月24日,我和妈妈无辜被通许县农机局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法上路查车,致一场人为的车祸将我母女照成一重伤一轻伤。更为甚的是我母女两人在被车压下时,被称作为人民服务的这些国家公务人员,非但见死不救却肇事逃逸。事故致我妈妈肋骨被压断两根,我骨盆粉碎性骨折。幸亏好心人相救i我母女才免去一死。在我们住院期间农机局分文不给医疗费用。由于我家里贫穷没钱给我及时手术是我落下了终身残疾。现在我的骨盆严重变形,后面骨头突出睡觉只能趴着睡。在我妈妈的伤好点时多次去省委反映,农机局的局长陈分怕承担责任,才给了我们11万元。并哄住我啥也不懂得妈妈签了我不知道的无效免责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3条规定:造成人身伤害的协议为无效条款;52条规定:不公平的协议无效(此协议没有我任何委托书)。
2009年7月份检察院提起公诉,后通许县法院判决农机局为滥用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0年4月我依法向通许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法院不受理。我们向有关单位多次反映,他们互相推诿不予解决,我的合理要求在多次反映得不到解决时,我们走上了艰难的上访的路,不曾想,屡屡遭到了他们的打击报复。 他们掌握了我和妈妈无人过问无人管就不择手段的想尽一切办法对付我母女。
2010年9月他们以非访的的名义把我患冠心病的妈妈拘留七天,2011年元月信访局的在河南省委门口,骇然抢走我所有x光片和材料。2011年三月,我妈妈含泪去河南省委反映情况,通许县信访局的工作人员徐广运在省委门口用手机拍我妈妈的照片,想以此为证据劳教我的妈妈。 2012年1月8日我和妈妈去河南省委反映情况被通许县信访局的几十个人围住,他们像恶狼把我母女拖走还撕破了妈妈的棉衣。一个叫不上名字但我们认识的信访局领导恶狠狠的和我妈妈吵架,我问一下这些参与这件事的领导们你们家里有孩子吗?如果是你们的女儿无辜被还成这样你们的心情又是什么样啊,你们这样对付我们母女你们就不怕遭报应吗?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你们这样欺负我一个农民的孩子你们要遭报应的。如果我有一个不要命的父亲拿刀和你们拼命,或者我有一个身居高官的父亲你们还敢这样对我吗?你们也有孩子你们就不为他们积点德吗?欺负弱者不是英雄啊。
可叹!我一个花季女大学毕业生,竟被他们惨害成了这样,却不能享有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又遭受到各种打击报复。试问,中国的法律和法院就不能保护我这样弱势群体?让人民满意、执政为民为何在我身上就不能呈现?我请求各位好心人看到这件事情后伸出贵手帮我一把好吗?还有我想认一位身居高官的亲戚。若有不嫌弃的我终身做牛做马都行。因为有高官它们就不敢欺负我母女了。
河南省通许县冤民 吴金梦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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