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景宁招商引资企业遭强拆:说是企业违建了!
县政府被起诉,结果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违法了。
法讯网撰稿人 李堂平 景平
拆迁前企业们在县政府门前示威
他俩是温州投资景宁畲族自治县某公司的董事长,为上访,他们曾在北京桥下住过一周时间,如此维权,不得不令人佩服温州老板的毅力!
这次在京城与法讯君会面,仍然是搞得如当年地下工作者:是换手机联系的。见面后法讯君用他人的身份证为温州老板安排住宿,为他们再也不用在外地当流浪者似的受苦。他们在住宿处从背包里,拿出一摞摞的资料,两位温州投资企业家便向法讯君控诉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如此不讲诚信,对招商引资企业做出种种“出尔反尔”的不法之举。
响应“山海协作工程”倡议,温州许多企业家和老板激情入驻景宁
2002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提出重要扶贫措施——“山海协作工程”倡议,即沿海发达地区帮扶深山贫困地区经济建设和发展。
景宁县隶属丽水市,为国家级贫困县,与温州市泰顺县、文成县接壤。2007年,景宁县委、县政府为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由钟昌明县长、郭海光常务副县长及景宁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在温州王朝大酒店组织召开了“招商引资动员大会”,承诺给予各种政策优惠,并负责给引进企业办理立项、规划、土地、工商注册登记等手续;同时承诺企业进入后,并承诺两年内给予补办土地使用证,并帮助企业办理好一切相应证件。
基于景宁县委、县政府高度信任,温州商人方建路等人为响应景宁县委、县政府有关“浙江省委、省政府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号召,温州老板方建路投资的景宁正一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一钢业”) 和景宁远东特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特钢”) 分别于2007年和2004年6月进驻景宁县,投入巨资到景宁创办企业。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申请人办理土地租赁、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环保、立项等手续,并承诺两年内给企业办理土地证。
由于工业用地不足原因,景宁县政府采取“以租代征”形式,解决招商引资企业用地问题(即协助企业与村委会签订用地租赁协议),由县政府、经贸局和当地乡镇协调安置,两年内给企业办理工业用地土地使用证。但一直没有办理土地证。之后,每年该企业多有提案要求征用,回复是没有土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