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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制裁反规避执行
作者:刘运川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35  更新时间:2011/6/27 16:40:0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刘运川 邢海龙)重庆市长寿法院针对被执行人花样翻新规避执行,严重损害债权人权益的情况,加大执行力度,多措并举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制裁了一批拖、逃、躲、赖的被执行人,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1年1-6月共受理执行案件1214件,结案736件,执行结案率为60.6%,同比提升6.1的百分点;执行申请标的3193万元,执行到位2963万元,执行到位率92.8%,同比提升46.7个百分点。

    一、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执行关系。按照市高院《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若干规定》的要求,迅速与长寿区公安局建立联动执行关系。上半年,长寿区公安局共协助查控车辆11车次,采取边控措施1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人次。

    二、采取强制措施制裁规避被执行人。共依法对规避被执行人拘留17人次,罚款4人次,罚款金额3600元,严厉打击了拖、逃、躲、赖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

    三、定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情况。每周安排专人到各银行查询被执行人存款,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有效提高了执行到位率。

    四、加大宣传力度震慑规避被执行人。通过对典型反规避执行案例、事迹进行曝光、宣传的方式威慑规避被执行人,迫使规避执行人在舆论压力下履行义务。通过中国法院网、重庆法院网及其他都市媒体发布了400余篇次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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