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郭程程)6月29日11时20分许,山东济宁市中区唐口镇某村张某某报警称:在该镇某村农村信用社附近其汽车着火。
接警后,唐口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发现在该村农村信用社西一胡同内一辆红色夏利牌轿车引擎部位着火。民警立即下车从车内拿下灭火器帮忙其救火,经过民警和张某某的共同努力,终于将火扑灭,减少了因着火对张某某造成的损失。张某某以及家人对民警的帮助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