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王广兴 宋元涛)自“清网行动”活动以来,山东济宁市任城刑警大队高度重视,特别针对故意杀人等重大犯罪嫌疑人制定了各项追逃方案。2011年11月14日,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赵某在政策的感召下和其家属的陪同下到分局投案自首。
经查,2003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伙(男,汉族,45岁,济宁市某村人)同白某等人因与本村村主任白某某关于鱼池土地承包问题产生纠纷,于2003年5月24日上午9时许,持板斧将白某某砍伤后潜逃。现犯罪嫌疑人赵某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