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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称被强奸携丈夫杀死对方获死刑
作者:张媛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278  更新时间:2011/12/5 9:26:17  文章录入:muna888  责任编辑:海波

   

     新京报讯 (记者  张媛 ) 29岁的郭某自称遭到亲戚、拾荒男子刘某强奸,于是持尖刀和丈夫一起追赶、打死了刘某。

    近日,郭某夫妇因故意杀人罪被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15年。

    来自河南的郭某,案发前为北京一公司的质检员,曾因阻碍城管执法被拘留。

    郭某供述,亲戚刘某曾经强奸过她,并经常到她单位收废纸时骂她。5月26日,上班时,她带上了事先购买的一把菜刀和一把尖刀,想要吓唬吓唬刘某。当天14时,刘某再次来到她的单位,她打电话叫来丈夫韩某,然后就拿着两把刀走了出去。

    多名目击者证言,事发时,郭某持尖刀追赶,韩某持铁锹跟随,追打刘某,致其死亡。

    被害者刘某的妻子称,案发前半年,韩某到家里借过3万元。后来,郭某跟她说,刘某在两年前强奸过自己,而刘某却说是郭愿意的。案发前,为解决“强奸”一事,韩某提出索要30万元,否则就让其家破人亡。

    法院查明,事发时,郭某为实施报复,纠集丈夫韩某追打刘某。其间,韩持铁锹击打刘某背部等,郭持事先准备的尖刀刺扎刘某数刀。

    由于缺乏证据,庭审时未涉及强奸、借款部分。

    法院认定,被告人与被害者之间素来有矛盾,郭某不能正确处理民间纠纷,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丈夫在整个行为中起辅助作用,可从轻处罚。

    除此,法院还判决两被告人赔偿刘某家人各项损失4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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