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人大代表方明称溺爱百姓可能让他们成刁民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405  更新时间:2012/1/10 11:07:4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人大代表言论引围观:“溺爱的百姓可能比较刁民”
方明

一人大代表的大胆言论引网友围观:

“溺爱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爱的百姓可能比较刁民”

“百姓是教好的,不是养好的,就像溺爱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爱的百姓也可能比较刁民。”昨日上午,在佛山两会南海区代表团的分组讨论现场,人大代表方明的上述言论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昨晚记者电话采访了方明,她表示还不知自己的言论引起了争议。她表示,自己所说的“溺爱”,是指“如果市民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被政府满足了,这才叫溺爱,如果不合理的要求被满足了,那会有更多人提出更多不合理的要求。”

争议言论:“百姓是教好的,不是养好的”

在昨日上午的分组讨论中,在一所中学任教的市人大代表方明发言称,相对于武力刑罚,更重要的是用文化,“以循序渐进的方式用正面思想引导,将百姓教化成为文明社会的文明人。”她认为,幸福感相当部分是靠教育得来的,“我想讲的第一个问题,百姓是教好的,不是养好的,就像溺爱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爱的百姓也可能比较刁民。如何去教,应该开拓各种渠道对全体市民进行正面的舆论导向。”昨日下午,方明的此番言论在微博上被曝出后,引起了网友们的强烈争议。截至昨晚9时左右,相关微博已被转发600多次,评论达200多条。

当事人:不合理的要求被满足才是“溺爱”

昨晚,记者电话采访了方明,她表示,自己的发言只是作为一个人大代表和老百姓的切身体会做出的。她对记者强调,她坚持认为市民是需要教化的,可能是网友对“教化”和“溺爱”两词的理解有分歧,“在我看来,教化,把好的东西给他,叫教;把他身上坏的东西去掉,叫化。”她表示她在谈到政府与市民关系时,使用了“溺爱的孩子”这样的类比也没错,“客观上必须承认,政府是一个管理机构。”至于“溺爱的百姓也可能比较刁民”这一表述,她解释称意思是“政府满足了市民不合理的要求,这才是溺爱”。

微友反应

@5爱您: 这个言论好像过激了一些,但是初衷是好的!其实有时候一个人靠教是教不会的,但是不能说教不好!

@King_Lu:要把百姓“教”成什么人?什么是文明?领导集团自己本身是否足够文明? 还有人大代表不是代表人民监督政府的?怎么掉头来教人民了?

@黄保才:此人不合适做教师,否则误人子弟 ;更不配当人大代表,说话的腔调无一丝民主意识。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