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2012年3月11日,一名持有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信息的违法人员被包头东站派出所民警查获,并依法处罚。
事情经过是,13时许,包头东站派出所制证窗口民警白茹在为旅客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时,核查一位旅客信息时,发现该旅客所提供的信息无法查询到,经了解调查,原来该旅客在购买火车票时,持有伪造居民身份证,售票系统不能识别,无法购买到火车票,他想办理临时身份证明购买车票,结果没有想到自己的户口被注销,该旅客真实身份张某,陕西人。经询问,张某所持有的伪造二代居民身份证是一年前为了方便打工,在四川省成都市花了一百元钱办理的,与其个人信息完全不符。查证清楚后,民警将其购票时使用的伪造二代居民身份证依法收缴,并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崔玉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