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周忠海 曾民太)2012年3月29日,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某中学学生黄某课间时,在教室内踢篮球,将球踢到同学王某的脚上,王某就骂了黄某。于是双方先是对骂,然后互相用拳头对打,最后发展到双方用凳子殴打,双方都不同程度受伤,在场的同学立即将黄某与王某劝开,校方马上组织人员送两名受伤学生到医院治疗。
4月23日,民警召集黄某、王某的家长就双方的医药费、营养费等进行协商。经过协商由黄某家长赔偿二千元给王某家长一次性了结此事,双方家长握手言好,并都原谅对方的行为。至此,一起发生在校园内学生打架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家长对此都很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