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方纠葛大事记
●1997年 广药集团旗下的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2000年 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香港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
●2002年至2003年 鸿道集团又与广药集团签署补充协议,租赁时限延长至2020年。
●2005年7月 广药集团原总经理李益民因受贿370多万,被判15年有期徒刑。其中,包括鸿道集团董事长为了能够与广药续签“王老吉”商标使用合同,在香港分3次给了李益民300万元港元。
●2011年4月 广药集团授权广粮使用“王老吉”品牌,加多宝发声明反对。
●2011年12月29日 王老吉商标案进入仲裁程序,广药集团和香港鸿道集团的律师团队正式对簿公堂。不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当日并未宣布仲裁结果。
●2012年5月9日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上一页 [1]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