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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敲诈”不如“工商罚款”
作者:何欣  文章来源:北京晨报  点击数350  更新时间:2012/5/16 10:11:2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敲诈”不如“工商罚款”

一记者冒充“打假办”屡敲诈肉贩 被打骨折

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 文并摄

  要么罚款扣肉后放人,要么直接“走程序”送去坐牢,面对如此两难的选择,“做贼心虚”的肉贩选择了前者。然而,所谓的“3·15打假办”工作人员其实是记者假扮的。昨天上午,黄锐和赵龙(如图)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假借身份敲诈 雇佣保安陪同

  检方指控称,2011年5月27日黄锐和赵龙谎称“3·15打假办”工作人员,根据刘县(另案处理)提供的线索,带领聘用的保安员到海淀区田村附近非法查处猪肉买卖。他们将肉贩汪梅等人强行带到西城区右安门内大街某写字楼内,以送去坐牢相威胁,敲诈其人民币15万元。后汪梅借上厕所之机跳楼逃走,跳楼时汪梅摔伤,经诊断为“左侧桡骨远端骨折”。而被非法查扣的猪肉,部分由刘县卖掉(所得款已部分收缴)。

  同年6月5日18时许,黄锐和赵龙以同样的方法将4名肉贩带回写字楼,并以送公安局处理相威胁敲诈4人共计9.9万元(部分收缴)。被非法查扣的猪肉由刘县卖掉。6月16日晚,当黄锐和赵龙再次出动查处猪肉买卖时,遭到肉贩反抗并报警,黄锐及赵龙也因此被公安机关带回调查。面对警方的询问,两名“执法人员”黄锐和赵龙自称是记者,在进行暗访的过程中被无照商贩围攻,为证明清白,二人还提交了《商品与质量》周刊的记者证和工作证。

  保安们说自己是“打假办”从保安公司雇来的,其他什么都不知道,而赵龙和黄锐的名片上,则分别印有“3·15打假办”主任和副主任的头衔,名片上举报电话、官方网站等信息一应俱全。经警方核实,赵、黄二人的名片系自制,上面除了举报电话外,所有信息都系伪造。

  警方随后同《商品与质量》周刊取得联系,该周刊表示,赵龙确系该单位记者,“但单位无黄锐此人的备案”。该周刊随后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一份《声明》称,赵龙的记者证已于同年6月20日注销。

  庭审现场

  拄拐戴口罩进法庭

  昨天上午开庭前,赵龙拄着双拐、戴着白口罩走进了法庭。“我不能摘口罩,我有肺结核。”面对法官的询问,赵龙从自己随身携带的牛皮纸口袋里拿出一张诊断证明,上面的医生诊断一栏为“疑似肺结核”。最终,法官经研究后还是决定让赵龙摘掉口罩。

  赵龙的右腿有明显残疾,每次坐下和站起都需要搀扶。据了解,赵龙的腿是在去年6月16日晚,在查处猪肉买卖时和肉贩发生冲突时受伤的。“这腿骨折了,当时就取保候审了。”

  当庭翻供互相推诿

  “事实和罪名都不承认。”昨天开庭时两名被告人均表示不认罪,并在接受公诉人的询问时,推翻了自己此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我是《商品与质量》周刊专刊部的办公室主任,赵龙是专刊部主任。刘县给我提供猪肉的新闻线索,我跟赵龙说完之后我俩一起去采访的。叫保安去是为了保护我们的安全,我从来没找肉贩要过钱,是我和赵龙在办公室采访他们时,他们主动提出来要给钱,让我们别曝光。”黄锐告诉法官。

  而赵龙则表示自己只是去采访,“保安是黄锐叫的,我事先不知道,我就是跟着一起过去照了几张相,也不知道黄锐为什么把人带回办公室,他跟人家谈钱的时候我也不在。”

  当公诉人指控其二人把所谓“查扣”的猪肉交给刘县卖掉时,黄锐和赵龙均表示,“我们没让他卖,是准备拉去交给公安机关的,后来这车肉被拉哪去了我也不清楚。”

  据了解。黄锐和赵龙的辩护人均打算为自己的当事人做无罪辩护。此案并未当庭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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