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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丹江口涉黑团伙案开审,35人涉7项罪名
作者:樊斯坦等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390  更新时间:2012/5/21 9:30:1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湖北丹江口一涉黑团伙案开审35被告涉嫌7项罪名
  图为庭审现场。 韩朝贵 陈双 摄

    中新网武汉5月18日电(记者 樊斯坦 韩朝贵 陈双) 近日,湖北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丹江口市男子王某涉黑团伙案,35名被告人被押上法庭受审。

    被告人王某,今年38岁,为丹江口市人。1995年至2000年,王某等召集、指使各自手下,在丹江口城区联手实施一系列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2008年至2009年,该组织在形成、发展和壮大过程中,还形成了一套约定俗成的规矩,如:统一食宿、统一购买和保管凶器,不准吸毒,团伙成员之间必须逐级服从当“哥”的领导等。

    为了生存和发展,该团伙还组织采取开设赌场、非法开采矿山等手段大肆敛财。2007年7月至2008年2月,王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伙同刘某等组织成员,擅自在丹江口市石鼓镇西河口村一组非法开采钒矿,非法敛财100余万元。该组织通过采取种种手段和方式,基本控制和垄断丹江口市龙须草收购市场。

    以王某等为首的涉黑组织,为了组织的利益,在丹江口城区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数年来,共致2人重伤、9人轻伤,2人轻微伤,3辆汽车被砸损。

    检方指控:35名被告人共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7项罪名。

    据称,这是十堰市基层法院中审判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涉黑案件。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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