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近日,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政法委、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启动大调解机制,借此契机,利州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化解一起历时一年多的施工损害赔偿纠纷案。
2010年9月,广元市资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建了修建惠家沟农贸市场的工程,该工程系市委定板、市国资局牵头落实的一项惠民工程,后该公司将工程发包给昌隆公司,并于2010年9月动工,由于该承建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对医院堡坎采取防护措施就开挖基槽,导致与此毗邻的精神卫生中心医院堡坎及厨房、药品库房等多处房屋发生垮塌,事故发生后工程一度被迫停工,周围居民也因居住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而纷纷上访。为了索赔,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一纸诉状,将承建公司告上法庭。利州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多次组织调解,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审理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提出对事故原因进行鉴定,致使案件即历经了一个较为漫长的鉴定过程,结论出来后,双方都对鉴定结论持不同程度的异议,并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承办该案的郁法官为了尽早化解纠纷积极奔走,亲自到现场勘验,了解到工程虽勉强复工,但垮塌部位仍保留原状,且已经历了2011年雨水的充沛渗透,如不及时案结事了,将垮塌位置进行维修,在新一年雨季来临时,挡土墙后的填土势必会引起牵引式滑动,给上部其余建筑物,周围居民的房屋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与危害后果。
鉴于案件的特殊情况,2012年2月20日,由广元市利州区委政法委刘文武书记、区政府刘素英副区长牵头,利州区法院陈东副院长组织的由国土、城建、卫生部门及市国资委、案件当事人参加的案件协调会在利州区人民法院召开,会上,分管副院长陈东、庭长李大东针对案件实际情况提出许多可行性调解方案,各参会、听证部门齐心协力、纷纷发表意见并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最终敦促原、被告当场达成协议。至此,一起耗时一年多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许多潜在的隐患与危险扼杀在摇篮之中。
通过该纠纷的成功化解,再次彰显了大调解的力度与魅力,对今后利州区法院的审判工作亦具有指导性的意义。(郭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