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森林公安机关作风建设,旌德县森林公安局以“中央八条”措施精神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四项工作措施,突出廉洁高效,全面强化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严密绩效考核。在征求各部门负责人和民警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对森林公安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内容,评分标准和方法进行了系统地修改,更加严密了考核工作机制,贴近了工作实际。通过考核工作的开展,使全局民警找到了工作方向,明确了工作目标,形成了要我干变我要干的良好工作氛围,消除了干与不干一个样的不良作风弊端,促进了全局民警更加团结奋进,有力地推动了森林公安机关的作风建设。
二是严格警车管理。在原来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强化制度落实,将各部门警车的管理使用纳入日常督查工作的重点内容,不仅是对警车按要求停放和值班备用问题督查,还对警车行驶过程中的违章违纪问题进行督查,进一步规范警车使用行为,强化作风建设,树立了良好的森林公安机关形象。
三是严控公务接待。完善财物管理,落实接待标准,严格根据县委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和指示,全局上下倡导各部门劢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我做起的活动。实行接待派单制,标准统一制,同时加大对公务接待票据报销的审核审批力度,从根本上控制公务接待行为,有效地推动了森林公安机关作风建设。
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对森林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开展,特别是对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落实,严肃责任追究,加大追究力度,坚决做到不怕得罪人,就怕没人得罪。全局民警无论年龄大小、职位高低都将一视同仁,违规违纪一律严肃责任追究。从根本上转变民警观念,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努力提升森林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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