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刘龙、姜泓宇)家住吉林靖宇县的李某与陈某本是亲属关系,陈某受雇佣于李某帮助其看管养殖场,李某按时支付报酬,但是在养殖场倒闭后,陈某依然居住在养殖场并拒绝搬离,使得李某无法正常居住。无奈之下,李某向靖宇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陈某限期腾出房屋。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与陈某虽曾经是雇佣关系,但是在养殖场倒闭后,双方已经解除了雇佣合同,并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李某对其所有的房屋及养殖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他可以自行决定处分其所有的房屋由谁居住以及居住的期限等。因此法院依法判令陈某限期腾迁房屋。但是陈某在限定时间内未履行法定义务。
2013年5月8日,靖宇县人民法院依原场主的申请,决定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局邀请了当地人大代表、派出所、公证处、乡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并对执行过程全程录像,保证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由于被执行人拒绝配合,该院执行局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在执行人房屋中的财产搬至为其提前租好的房屋内,最终这起占有物返还纠纷案圆满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