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给韩国政府出了难题
日本在二战期间,为达到其“以战养战”政策,曾通过诱骗、强征、抓捕等手段,有计划地在中国和韩国强掳输出和就地役使劳工“强制劳动”,其中三菱、三井等大企业是主要使用强征劳工的企业。在二战时期,仅三菱就役使着上万名韩国强征劳工。
此前,韩国强征劳工曾多次在日本各级法院进行诉讼,但均以失败告终。日本法院多次以超出诉讼时效、依据日韩请求权协定强制征用韩国人的相关企业不具有损害赔偿责任等理由,拒绝强征劳工的赔偿请求。但也有一些日本企业考虑到企业形象以及企业日后在韩的发展等原因,主动同强征劳工通过庭前和解的方式解决赔偿问题。
2000年,日本著名机械制造商株式会社不二越被强征劳工诉至日本最高法院,当时不二越在不进行道歉的条件下,对提起诉讼的强征劳工进行了赔偿,并与这些韩国强征劳工达成和解协议。2004年,日本化纤纺织界巨头之一帝人株式会社象征性地支付起诉自己的10名二战时的强征女工每人20万日元。
此外,一些曾被日本强征的韩裔美国人曾在美国法院对日本企业提起诉讼,但美国法院对此类案件均拒绝受理。
韩国政府的观点和韩国法院的判决似乎“稍有出入”。韩国外交通商部表示,韩国政府一贯主张“强制征用劳工赔偿损失请求权已随韩日协定而失效”,并强调“强制征用是包含在请求权框架内的,是已经解决的问题,政府将保持政策的一贯性。但对于军队慰安妇受害者、库页岛韩民族同胞、原子弹受害者的问题,日本还是负有法律责任的。我们将继续对日本政府就此提出要求,不会将这些与韩日合作挂钩”。
韩国政府还表示,案件是强征劳工受害者与两家日本企业之间的私人诉讼,并不是政府应该出面的事情,并强调政府并非此案的当事者。这番表态意味着,政府做了自己能做的事,不会在此事上出面。可以推测,韩国政府的态度应该和日本政府相似,都认为劳工赔偿问题已在政府层面解决,只不过出于尊重国内民众感情的考虑,才不敢直接否认韩国法院的判决。
日本公司上诉获胜希望渺茫
釜山高等法院作出判决的当天,日本政府发言人、官房长官菅义伟在记者见面会上表达了对日韩间个人请求权问题的态度。他说,这个事情已经通过了1965年签署的日韩请求权协定得到了解决。他还表示,他们还在对判决的内容进行分析,同时表示如果判决和协定相悖是无法接受的,应该会向韩方传达日方的立场。
对于釜山高等法院的判决,三菱重工发表声明称,尽管尚未确认详细判决内容,但该公司认为,有关日韩两国间及个人请求权的问题,包括对劳工赔偿请求权在内,都已经根据国家间的正式协议得到了完全及最终的解决。他们认为,釜山高等法院作出否定这些努力的判决是不合理的,让他们感到实在是遗憾。他们计划立即向韩国大法院提起上诉。
就在釜山高等法院作出判决的同一天,日本新日铁住金对首尔高等法院7月10日作出的判决向韩国大法院提起上诉。
正是韩国大法院去年的判决方才认定了韩国劳工受害者有权向日企请求损害赔偿,这才导致了三菱重工在釜山高等法院的败诉。因此如果三菱重工提起上诉,其胜诉的可能性非常渺茫。
此案可能会给韩日关系造成极为严重的影响。若三菱重工上诉失败,韩国法院可能对三菱重工韩国分公司等被告方的财产实施强制执行,届时韩日两国政府将不可避免地出面解决这一问题。
预计到那时此案还将激化韩日两国国民间的情绪。根据韩国政府掌握的数字,日本殖民时期被强征到日本进行劳役的受害人约有14万人,而韩国民间的统计数字为226583人。目前尚不清楚仍在世的受害人还有多少。但在这一判决出来以后,预计还会有更多受害人或遗属提起此类诉讼。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