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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市法院积极清理执行积案
作者:张庆元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90  更新时间:2013/11/14 9:24:57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讯网讯(通讯员 张庆元)日前,新疆哈密市法院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正如火如荼开展,为有效应对修改后《民诉法》实施带来的新问题,确保审判质量指标的良性运行,推动审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该院积极采取五项措施,全面清理积案。

    领导重视部署周密。该院院长赛买提•库尔班同志高度重视诉讼积案专项清理工作,迅速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诉讼积案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精神,坚持召开院长亲自督战月例会、本部门领导带队周例会的清理积案调度会,并要求未结案件的承办法官及部门负责人汇报本周清理积案情况。在此基础上,该院制定了详细、周密、完备的诉讼积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并迅速组织实施。

        破解执行坚冰,查找薄弱环节。要求每个审判员列出未结案件清单,查找原因并提出初步解决措施。对案情较复杂难下定论的案件,强化合议庭功能,加强法官的联席讨论机制,最大限度解决拖而不决的问题。对于需要外部协调的案件,院领导亲自出面,减轻承办法官的工作难度和压力。针对大部分未结案处于公告的情况,要求书记员加大直接送达力度。对司法鉴定案件,司法鉴定科要加强与司法鉴定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督促鉴定部门在规定的时间或合理的期限内作出鉴定结论。

   夯实各自职责,落实目标责任。该院针对清理出的超期未结诉讼案件,采取“六定”的方式落实清理消化积案责任,即定督办领导、定承办法官、定结案措施、定结案时间、定工作要求、定责任追究;对于因委托鉴定、审计、评估、公告等法定情形未结的案件进一步明确承办庭、承办法官快审快结、限期结案的硬性要求。同时,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做到质量与效率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该院针对诉讼积案清理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多次召开审委会,认真研究,寻求对策,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修订和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规则》、《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审判绩效考评办法》等审判管理的相关规定,强化防范和严控诉讼积案的制度措施,建立保障案件高质量与诉讼高效率的长效机制,加强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建设,确保公正、高效、廉洁、为民司法总体目标的实现。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加强对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自觉性和全社会的协助执行观念,争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充分理解和支持,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坚决避免因执行方法简单、粗暴,执行措施不当而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每周对清案工作进度、工作亮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和存在的不足等进行讲评,及时总结归纳清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加以推广应用,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院公正高效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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